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29 7:34:00的发言:
你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现在还不知你是具体如何联系的),本身可能不恰当。
“劳动报酬”也可以有储蓄部分,“资本报酬”也可以有消费部分。
“收入法”也可称“分配法”,看本国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如何分配。(注意“分配”与“使用”并不相同)
最粗线条地,可以分为“非政府部门拿走的”(c+s)与“政府拿走的”(t),这里只看谁拿(分配)到了本国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而不看谁如何使用了最终产品(国外也可以使用)。
c+s+t中的c应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如何计算或得到可支配收入,一般的书中都会提到)的函数,t是政府“净分配”的最终产品,而s不过是两者的余项。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29 7:51:00的发言: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有一点必须注意(包括众多非初学者也要注意):
“支出法”计GDP,并不是每项支出都可以计入;“收入法”计GDP,并不是每项收入都可以计入。
之所以能用支出或收入来计GDP,不外乎,该笔支出或收入对应了一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如果不能对应,就不能计入。
“政府转移支付”(包括民间的转移支付)是一笔支出,为什么不计入?因为获得该笔支付的人并没有提供相应的一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否则也不能叫“转移支付”了)。
“消费支出”是一笔支出,为什么要扣掉进口支出?因为只有扣掉进口支出后的支出,才对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
一句话:我们想核算的是“本国范围内”的产出。
(另外重复前贴的一点:劳动报酬并非只以消费表现,也可以储蓄表现,正如你一般不会把当年挣的所有收入都花掉。你的观点倒有点像马克思的理解)
最近有点事,所以到现在才回复。
我们的分歧就在于对收入法的理解上。我想您可能并没有真正理解收入法。所谓收入法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来核算GDP。这里必须得理解什么叫“收入”。所谓收入直观上就是“因为对产出做了贡献所以拿到的钱”。下面我说明一下收入法的思想。
您没有弄清楚的根本问题:收入法核算的对象是谁?即谁拿到了收入。
只要看谁在本国生产中作出了贡献就可以了,因为只有作出了贡献才能得到收入(即您所谓的分配法)。这一点从生产函数可以看出来:F(K,L)。F是技术,这里可以看成企业;K代表资本,L代表劳动。当然,还有另外一个人得到收入:政府。它不参与生产,强制以税收的方式从生产中得到收入。
他们四个是收入分配的对象,但由于企业的收入是0(K和L分配完了全部收入。这里,将K看到企业的所有者也是相同的),所以,收入法核算的对象就是:
资本,劳动,政府。它们分别得到的是:资本报酬,劳动收入和税收。再具体一些就是:(折旧+利润),劳动者报酬,(税收+转移支付)分别对应的符号是:S,C,T
下面是对您的问题回复。
1, 你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现在还不知你是具体如何联系的),本身可能不恰当
回复:收入法本身就是这样核算的。
2, “劳动报酬”也可以有储蓄部分,“资本报酬”也可以有消费部分
回复:您显然没有分清楚劳动报酬在收入法中的含义。劳动报酬是收入法中的终端统计对象,您所说的储蓄是家庭对劳动报酬的具体用法,和收入法没有关系。
3,““收入法”计GDP,并不是每项收入都可以计入”
回复:不是每一项支出都算作GDP,但对收入核算对象的每一项收入却都是计入GDP的。凡是不计入GDP的收入,一开始就不是GDP的核算对象。您能举出哪个例子,在该例子里,本国内的资本报酬,劳动收入和税收不计入GDP的吗?
4, 最粗线条地,可以分为“非政府部门拿走的”(c+s)与“政府拿走的”(t),这里只看谁拿(分配)到了本国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
回复:收入法是从“收入”,即报酬的角度进行核算的。和您说的“最终产品”没有什么关系。
5, c+s+t中的c应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
回复:这是GDP的核算,和可支配收入没有关系。而且,如果C是可支配收入,这个式子根本不成立。您下面说的S是余项也是同样的问题。
6,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29 7:51:00的发言: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有一点必须注意(包括众多非初学者也要注意):
“支出法”计GDP,并不是每项支出都可以计入;“收入法”计GDP,并不是每项收入都可以计入。
之所以能用支出或收入来计GDP,不外乎,该笔支出或收入对应了一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如果不能对应,就不能计入。
“政府转移支付”(包括民间的转移支付)是一笔支出,为什么不计入?因为获得该笔支付的人并没有提供相应的一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否则也不能叫“转移支付”了)。
“消费支出”是一笔支出,为什么要扣掉进口支出?因为只有扣掉进口支出后的支出,才对应“本国范围内”的产出。
一句话:我们想核算的是“本国范围内”的产出。
(另外重复前贴的一点:劳动报酬并非只以消费表现,也可以储蓄表现,正如你一般不会把当年挣的所有收入都花掉。你的观点倒有点像马克思的理解)
回复:问题同上。混淆了概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6 0:18:2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