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真是个问题么?
刚刚看到一则热门新闻,说的是湘潭大学商学院一教授一稿十投的问题。
从新闻内容来看,不少人对此表示极大愤慨。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愤慨其实是不够理智和有失公允的。
我认为根据当今中国的国情,一稿多投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却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好比赌博是违法的,但是赌博却泛滥成灾几乎人人都表示了理解一样。我是赌博的反对者,也是赌博的绝缘者,但是我面对赌博的全民参与势头实在无法愤慨得起来。
我认为,跟赌博比起来,一稿多投虽然违法,但是这种违法并没有赌博的性质严重。这是因为很多论文作品往往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而且一般来讲论文作品得到发表的机率往往也极少;加之现在的刊物普遍都高高在上,只对作者提要求,却不作相应的反馈工作。
更为重要的是,一稿多投并不是一稿多发的充分条件。从报道看,人们之所以对这个教授的一稿多投表示愤慨,实际是根源于十家刊物都相继刊登了他这篇连标题也没有一点变化的文章。如果只有一家刊物采用了他的稿子,那么即使是一稿万投,可以断定是无人追究和反感的。
其实一稿多投,作者也是没法,是为了使自己的作品的时效性和发稿几率有所提高。一般来说作者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会同时被许多刊物同时采用的。我想湘潭大学这个教授这次真是幸运和不幸同时降临了。哈哈!
我认为防止一稿多投其实并不是我们社会大众的愿望,我们的社会大众反感的应该是一稿多用吧?那种对一稿多投的指责实在是出版部门故意偷换概念,转移目标,推卸责任。
我认为如果刊物要避免一稿多发,其实办法很简单。那就是任何刊物在决定发表一篇文章之前必须先书面,或者通过电子信箱,或者通过手机短信先通知作者,征得作者的同意才能正式发稿。我认为,只要这样做了,刊物一般就不会出现作品一稿多发的问题,万一出现责任也完全在作者了。
不过,我又想,难道作品一稿多发就真是一个问题么?各种杂志往往有自己的读者圈,一稿多发我看也是可以的啊。一篇文章能被多家不同的刊物刊用,这就表明这个作品的欣赏阅读价值比较受到广泛的肯定和欢迎啊。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大惑!
【原文出处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986905&PostID=17145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