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时间和劳动量
劳动时间不是劳动量,但劳动时间可以作为劳动量的度量单位。劳动时间作为劳动量的度量单位时,必须是所有参加劳动的人都具有相同的劳动熟练程度,不使用任何生产工具徒手进行劳动;如使用生产工具必须是原始的简单生产工具,这些生产工具必须处于同一水平,而且劳动的主观愿望也必须处于同一认知水平,即所有的劳动者用同样的勤奋程度对待劳动。这样的苛刻条件只有在原始人群的劳动中才有存在的可能性。在马克思时代生产劳动中已经满足不了这样的苛刻的条件,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时代已经不能用劳动时间做劳动量的度量单位了。马克思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于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表面上看似乎很圆满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但生产工具日新月异地发展,今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明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是同一性质的量词,就不可能相等,那么今日生产的商品和明日生产的商品就无法进行对比。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不适合用来作为劳动的度量单位。马克思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目的根本没有达到。其实千百年来人们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早已找到衡量商品内在价值的方法,千百年来人们就使用货币来核算度量商品的价值。这样的方法可以说是尽善尽美地解决商品之间的对比和交换问题。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对比交换的目的来说,根本不用考虑劳动量的度量问题。因为政治经济学是考察和探讨人类的财富和剩余财富是谁创造的,以及财富应该怎样分配才最公平合理的学说。其实马克思并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他是想证明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他的思路大致如下,商品的价值是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所以商品的价值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也是工人创造的。马克思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工人使用生产工具在劳动并不是工人自己在劳动,而是工人和发明创造生产工具的脑力劳动者共同在劳动。他没有认识到发明创造生产工具的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具有这样特殊性,即发明创造生产工具的脑力劳动者先期发明创造劳动和后期生产工具创造剩余财富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相互脱离的。马克思证明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论证方法很牵强,并不能使人信服。
我个人认为政治经济学没有考察劳动量的必要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5 10:33:4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