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个人:我(博士生),导师,师姐(本校讲师,和我同一个导师)。
我现在需要明年毕业,因此急需3篇C刊论文。目前正努力中。一般写出来的,都是我第一作者,直接挂导师第二。
去年师姐有个小课题,3万元,邀请我参加,因为她怀孕了,基本上整个框架,包括文字都是我弄的。有两个同门硕士参与,但80-90%的内容是我执笔的。师姐给了我5000报酬,并且说有文章需要发表也可以从她课题报。
课题4月完成,我给师姐发了一份,同时整理成一篇论文投了出去,没有跟师姐打招呼,所以在基金支持里面没写她的课题,写了导师的课题。署名也是按惯例,我第一,导师第二。当时主要考虑我和师姐都是博士生,她仅是讲师,我导师有点名气,为了提高录用概率,就挂了导师。
然后今天居然接到录用通知了,要求我改格式后就发表。这时候觉得有点对不起师姐。毕竟是依托她的课题。所以就想给她挂个作者。问题就来了,给她挂第二呢,还是第三?这样增加作者的行为,杂志社怎么看?
换了你们,会怎么做?大家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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