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崇顺
须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消费者也会走向成熟,不会永远容忍这低水平的
日前,《长江商报》有一则小消息:市民孙先生怀疑固定
一些垄断性服务行业习惯于消费者的沉默无语,视消费者放弃查询质疑权利为常态。在收费问题上,常常是经营者收多少,客户消费者认多少,即使有疑问,也因查询的种种不便而作罢。这种放弃,多半是出于无奈,或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定势。除了
总算是碰上孙先生这种“较真”的用户了,为了理论话费之类“小事”居然叫板居于强者地位的垄断企业,与之对簿公堂。强者毕竟是强者,一句“没有提供市话清单的义务”的辩解,就把孙先生的诉讼请求给顶了回去。不知如果像孙先生这样较真的用户多了,电讯企业该如何应对,是不是一概以《电信条例》以及“现有设备无法提供明细市话清单”的理由来回绝用户的要求?《电信条例》是企业规章还是国家法律?消费者的知情权、查询权可是国家法律所确认的,难道可以置之不顾吗?在现实生活中,将行业规章加于消费者,限制消费者行使或享受正当权利,这是一些经营者屡见不鲜的条法。“没有提供市话清单的义务”,这样的辩解,实际上是对举证义务的拒绝,其中,隐含的逻辑是:即使我有错,你也得默认,也得接受。这不是霸王条款又是什么?
至于以“现在设备无法提供明细清单”为由,拒绝客户的合理要求,同样难以站得住脚。如今的电信技术日新月异,从开拓市场、增加利润的角度看,电信企业在相关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速升级上从来不缺动力,为什么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或者在维护客户正当权益上就迟迟不能与世界的先进水平对接呢?
定期为用户主动提供市话明细清单,这早已成为国际电信行业的惯例,根本无须客户自已多费口舌。笔者上个世纪90年代旅居美国时,电话
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电信产品用户,不仅固定电话已经广泛普及,移动电话的发展速度也十分惊人。据近日媒体报道,中国已有移动电话6亿户,占全世界用户总量的五分之一。
已进入工业化加速期的中国,电信产业这样的朝阳产业的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日益缩短,中国的电信行业为什么不能在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须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消费者也会走向成熟,不会永远容忍这低水平的服务,不会永远屈服于经营者的强势,不会永远对经营者强加的不平等待遇、不合理条约保持沉默不语。今天出现了一个在维权上较真的孙先生,明天还会出现更多的孙先生,经营者只有加强自律,真正把客户消费者当“上帝”,才有可能在相互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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