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其政经中认为商品的价值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部分,却没有说明这两个部分是如何结合在一个实体当中的。那么我们从他的逻辑演绎也猜不到是怎么结合的。其实对于这部分他不能给出任何的信息,因为任何的表述都会推翻资本不创造价值这个结论。读者可以大胆的猜测他所说的这个结合也许是相加,也许是相乘,也许是其他函数关系。结合马克思的研究工具运用能力,相加的可能性更大。那么,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是进一步演绎得到了资本在商品中转移没有发生价值增加。这个就是一个明显的误导。马克思表述的资本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转移就是设备折旧的含义,在这里他绕了很大的弯。但是也不能这么直说,因为劳动也是得到了工资的,在价值生产过程中也可以按照工资的那部分进行对等转移。由于在他的生产里没有其他要素的位置,而且分析的对象是资本,所以为了避免混乱,把折旧以外的部分价值都归因于劳动的功劳。其实这个分析方法放到劳动身上也同样适用,可以把工资以外的价值全归因于资本的功劳。所以,为了证明他的目的,又引入了劳动和劳动力相分割的概念。且不论这个分割的假设是否合理,同样也可对资本进行类似的分割。按照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如果将资本也分成两个概念,一个概念获得折旧,另一个概念创造价值,岂不是资本也创造新增加的价值?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写几十年的书也不这么做。因为这个是他理论当中的自相矛盾。
其实跳出上面的思维,可以用直接浅显的语言回答资本是否参与价值增加。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不可分割的,两者不能相互独立存在。一个正常的逻辑是,如果资本对这两者的任意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那么资本对价值增加肯定是有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