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开始思考经济现象背后的实质问题。
什么经济现象呢,当然是交换中的价格问题了,不同商品进行交换,都会有一个比例关系。出现了货币之后,所有商品对货币也都有了一个比例关系(当然,不同商品之间的比例关系依然存在)。
经济学家们就琢磨了,商品交换的比例是怎么定的呢?谁来决定的呢?在还没有找到这个神秘之手之前,经济学家们先用一个词——交换价值来代替它(当然,也有人把价格和交换价值混为一谈的)。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交换,就是交换双方互相交换商品的所有权罢了,就是你的变成我的,我的变成你的!
一件衣服换100个馒头,就是因为一件衣服的所有权,与100个馒头的所有权大致相当而已,既然所有权大小相当,当然就可以交换了!
但有的人就不理解了,所有权还有大小吗?还能比较吗?——当然了,所有权都是有依据的,有来由的,没有人能凭空宣布某某商品属于自己!
人们对一件东西的所有权,要从生产过程(这件东西的身世)讲起。
樵夫之所以能卖柴,首先是他要对柴火有所有权,而这个所有权,是来自于“他自己上山砍了这些柴”,这个所有权,来自于樵夫为了“生产”这些柴所付出的代价。
所以,所有权基本上是来源于代价,取得所有权时付出的代价大小,就可以衡量所有权本身的大小。
所以,为什么一捆柴可以换五斤米呢?是因为双方付出的代价基本相当,于是这两堆东西的所有权大小也基本相当。
那么有些人又问了:既然代价大小决定所有权大小,何必用所有权这个词呢,直接用代价不是很好吗?
本来是可以的,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能够形成所有权的代价种类越来越多了,可不止劳动这一种了。
比如还是砍柴,本来,樵夫上山砍多少柴都是自己的,可一旦这个山被人占有了,事情就变化了,你上山砍柴付出的所有劳动代价,已经不足以让你占有所有的柴了!还要拿出一部分来交给“山大王”!所以这个柴的所有权就变大了!在劳动者付出劳动代价形成的所有权之上,还要加上地主凭借资源所有权而形成的那部分所有权!你说,这个柴是不是变贵了呢?
不必啰嗦,直接说结果:到了现代社会,能够形成所有权的代价主要是付出劳动,付出自然资源,付出资本。因此所有权的成分就复杂了,应该改叫分配权才更加贴切。
总结一下: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资源所有者,资本家,凭借自己付出的各种代价的大小,形成了对产品的所有权/分配权,这个三合一的总的分配权,就是这件商品参与市场交换时,决定其购买其他商品能力的决定因素!就是不同商品交换时互相比较的因素,决定交换比例的因素!——也就是交换价值(的主体)。
人们占有产品或参与分配产品的依据,正是人们交换产品的依据!因为交换产品,也就是互相占有对方的产品而已。
当然,要想完美解释价格,不但要找到交换价值的主体,还要找到交换价值的枝叶,这就引出了“优势”的概念,这个问题暂时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