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irvingy在2007-10-4 19:48:00的发言: 我闭嘴之前最后说一句,你看了Miller的文章吗,
Agency theory, I would argue, is best left to the legal profession, and behavioral finance is best left to psychologist.
行为金融学,根本就是个笑话,到现在为止有什么有实用价值的贡献吗,这一点上倒是跟经济学差不多,行为金融学的根本方法就反掉了,你可以通过金融市场的行为研究人类的心理学,而不是通过心理学研究人在金融市场的行为,除非你肯定心理学的研究已经完备了,已经可以解释人的一切行为了,有吗?现在还没有吧,可能永远都不能,关于行为金融学这个笑话,Taleb早就指出来了,这其实是另一个想沾金融的边的例子
当然了,照你的说法,什么学科都是有联系的,心理学的也可以搞金融研究,我没话可说
我说了我从来没有否定过金融和经济的联系,我再说一遍,我说的是金融自从50年代从经济学中产生以后现在早已经是独立的学科了,金融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目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应用领域,实用价值等等,早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永远不好意思说我是研究数学的,虽然我也研究measure theoy,stochastic calculus,partial differential equation,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是研究物理的,虽然我也研究heat equation,path integral,entropy,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是研究计量经济学的,虽然我也研究time series,顺便说一句,计量经济学已经独立于经济学和统计学了,估计有人又要不同意了,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是研究computer science的,虽然我也研究pattern classification,machine learning,genetic/evolutionary algorithm,design patterns,同样的道理,我永远不好意思说我是研究法律的,是研究经济的,是研究会计的,是研究统计的
呵呵,我不是Finance专业的,也没读过Miller的这句话,但是Finance领域我也有所涉猎,偶尔会看看JF、JFE什么的,看看Miller、Merton、Fama、Campbell、Cochrane、Duffie等人的一些文章或书,看得不够多,不能算懂,但至少不是一无所知,不能完全算是在这里胡说八道。既然阁下认为我在误读Miller,那我们就来看看Miller的研究吧。
关于行为金融学,Miller本人似乎也做过研究,印象中是关于股利的行为金融学分析,发在哪本杂志上我忘了,也不高兴去查了,这个你应该更清楚。难道Miller自己也要借行为金融学来沾沾Finance的光?阁下再仔细查的话,就会发现Miller的合作者中也有法学家,我记得Richard Posner就是一个,微软垄断案的调解人、芝加哥法学院的高级讲师(这跟国内的讲师是两个概念)、美国第7巡回上诉法院的前院长和首席大法官,好像Miller也没把自己的Finance专业看得那么独立,而Posner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名声一点也不比Miller差,似乎也犯不着来沾Miller的光。
不妨再来看看Miller在1997年芝加哥法学院的一次关于法和经济学的研讨会上的发言(这是我刚刚查来拷贝的,大家可以在《芝加哥大学法学评论》上找到):
MERTON MILLER: Thank you. It's a great pleasure to be here and see so many former students in attendance. Let me say that like Gary and Ron, I felt something of an outsider at first. I'm an economist-not a Law and Economics specialist-until I suddenly stopped to think. Like the character in Moliere, Monsieur Jourdan, who was surprised he was speaking prose all his life, I suddenly realized I've been doing Law and Economics, in that subfield of economics known as finance, for the last thirty years. I am a practitioner of Law and Economics not a philosopher or historian of Law and Economics.
在这里,好像Miller也没那么激进,要把Finance看得那么重,他的很多学生(杂志上都有,具体哪些作者是他的学生我还真不清楚,你们自己专业的应该知道)出现在芝加哥法学院的研讨会上他反而很高兴。我也不大相信这10年中他的观点就会剧变了。你说的那句话,还要看上下文和他讲话的对象与环境。所以还是不要说什么金融学与经济学完全不一样的话。Miller甚至还说自己是法和经济学的实践者呢,难道只允许MIller这么说、这么做,就不允许别人反过来研究Finance吗?Finance的领域还是足够宽的,不要把自己关注的东西就当成唯一的。有些观点,我们要知道,但要有自己的判断,不需要完全接受,Miller和Modigliani关于MM定理分歧还很大呢,我们要看的是他们各自合理的地方,不能因为接受一方就完全否定另一方。关于Finance专业独立性的争论也同样如此。
不同学科之间是有区别也有联系的,我没有把这种联系无限扩大的意思,但也不赞成把区别无限扩大的观点。学科之间的区别绝对不是数学上完备的划分,必要的时候必须考虑不同领域之间的联系,金融学也不例外。阁下既然是Finance专业的,自然应该知道LTCM的故事了,那个华尔街的黄金组合犯的什么错误,我想我就不需要多说什么了。
国内外到处都有招摇撞骗的主,国内尤其严重,这是国内学术转轨时期的必经阶段。国内很多Finance专业的教授、博导所写的、所研究的东西根本不属于Finance,不论是这里争论的狭义Finance还是广义Finance都不属于,这一点我这个你们专业的局外人也知道,因为在我的专业领域内也同样如此。我们要做的是面对问题,去改变这种状况。很多知名的华人学者回国授课、做客座教授,最大的贡献就在这里。但是封闭、排外的心态和方式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