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一下什么是所有吗?
所有与拥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与拥有都是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但拥有可以是具有,可以是主体的部分组成,而所有则不同,客体必须是独立于主体之外,且归属于主体。我们可以拥有知识和权力,但我们决不可能所有知识和权力;人人都可以拥有善良的心,但任何人都无法所有善良的心;人们可以拥有一个慈祥的母亲,我们却无法说这个母亲归谁所有;我们可以说我们拥有权利,甚至可以说我们拥有所有物品的权利,但如果说我们所有拥有物品的权利则是不恰当的。因此,我们虽然可以用拥有来解释所有,但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拥有并不完全等同于所有。
不明确所有与拥有的差别很容易得出一些不科学的结论:能够所有的客体一定是指一些具有社会性的物品——能够交换的物品,而不是非社会性的物品,你的眼睛不归你归谁,但归你并不一定就是你所有,劳动力同样也是这样,因此,“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本身就是一个伪概念,它和“劳动力商品”没有什么区别。因此,marxch的“按劳分配简论”得出的结论是没意义的,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的分配依据没有意义;什么公有制是平均分配了,私有制是按资分配了,这两个命题得出的论据不足。第二,工资制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其实这就是分配的所有形式的代称,用以特指,概念混乱;第三,即使按上述逻辑也不能够依“劳动力个人所有制”这样的无稽概念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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