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速度实在太惊人了。另外我发现自己回帖的口气有的地方有些让人不舒服,您别在意。
我实在是无法一一回复您的每一个帖子,因为实在太费劲了,而且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吧,我把这个题的计算思路说一下。
首先,这里不能使用“收入法”,因为没有任何要素报酬的数据。只能根据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Y=C+I+G+NX
可支配收入=Y-T
储蓄S=Y-C-G=(Y-T-C)+(T-G)。后面两个括号分别对应家庭储蓄和公共储蓄。没有所谓“外贸部门储蓄”。在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里,没有这个概念。
NX=Y-C-G-I=S-I。
上面,所有使用的概念都来自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我还多写了几步以便更清晰。而上面这些概念也只有在支出法的国民收入核算恒等式里才有。收入法是没有的。
另外,您好像一直觉得我不知道在具体核算时可支配收入该怎么算。我只能说,这个东西我相当了解,之所以一直没说是因为它并没有触及到我想说的东西。后来我想了一下,您之所以一直追问这个问题可能是您想让我看到在第三步:GDP-->GNP-->NNP-->国民收入(就是这里)时它的组成都是什么,然后跟我说,“你瞧,这些可不都是“收入”嘛,你要想得到个人可支配收入,就必须从中扣掉几项,这些,你敢说跟“收入法”没有关系吗?”是吧?
说真的,如果不是现在很忙,我真希望能有机会和您当面探讨。这样说起来,真的太累了。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仅仅只想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这道计算题的答案。如果这都不能,那我们两个人的探讨水平也太失败了。
我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没法找人商量。如果您没有100%地肯定您是对的(关于这道题),请您一定找一个您绝对信得过的人和您一起看一下。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就先到这时吧。我实在没有力气再说下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1 23:39:1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