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核算的支出法是从买方的角度,核算买方购买一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支出。
而国民收入核算的收入法是从卖方的角度,核算卖方销售一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收入。根据一系列原则,总支出Y必然等于总收入Y,因此,二者采用了相同的符号Y。
从粗线条说,获得的收入(Y)要扣除折旧(D),上缴税收(T),再加上政府的转移支付(TR),便得到可支配收入(DPI),可支配收入(DPI)扣除当期家庭消费(C)后的余额,便是家庭的私人储蓄(Sf)。注意,我们的家庭消费C含有进口消费,因此采用的是C,而不是Cd。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让家庭获得可支配收入,只能消费国内品,而不准消费进口品。
即Y-D-T+TR=DPI=C+Sf
因此,从收入法角度,国民收入Y=C+Sf+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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