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劳动力的价与值
从事物本源看,任何事物都是有质无量的。因为量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的数量反映,它的存在和变化是以标准或相对物的存在和变化为前提的,是要通过标准或相对物来表达的,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对相同的事物,以不同的标准或相对物来量化,会得出不同的数值。但这个不同的数值之间是可以相互换算的。由于标准或相对物可以是任意的、非唯一的,且人们在不同标准之间总可以找到一种换算方法,所以,不会因此而影响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
价是人类的劳动,值是不同劳动的相对数量。如同重是物体下坠的力,量是下坠的力的相对数量一样。价是值的量化对象,值是价的量化反映。
劳动是劳动者或人的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的释放过程。以不同的标准可以
以释放效果来分: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
以释放方式分: 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
以复杂程度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以消耗能量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
以释放目的分: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而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马恩全集》13卷《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章商品第18页
一般价值或一般值,即任意对象之间的相互表达的值
如生产相同的一双鞋
甲用时12小时
乙用时10小时
丙用时8小时
丁用时6小时
那么乙劳动相对甲劳动的值就等于12/10=1.2
基准价值或基准值,即所有的对象通达一个固定的基准来表达的值
如社会平均生产一双鞋的劳动时间为10小时,则
甲劳动的价之值=10/12=0.83
乙劳动的价之值=10/10=1
丙劳动的价之值=10/8=1.25
丁劳动的价之值=10/6=1.67
如果进一步用一个货币符号来表示,如:一元代表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则
所有的一定量的社会劳动都都可以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
由于量的相对特征,这就决定并非所有的劳动都可以表现出值,只有社会劳动才能表现出价值,而个人劳动价之值是得不到体现的。因此劳动力的价之值也是无法孤立的表现出来。如有人问你一辆汽车的重是多少时,你能回答吗?不能。你只有在按一定计量标准计量后才能回答。而你的回答也只是相对你的标准才是正确的。劳动力在没有释放时,它的价值量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计量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一个人的劳动力比另一个的劳动力大多少。如我们不能说钱学森的劳动力比一个普通工人的劳动力大10或大1000。钱学森先生一个人能抵三个师,但如果钱学森先生什么也不干呢?恐怕一个士兵也抵不了。钱学森先生什么也不干,但他的劳动力依然存在,而我们却无法计量出他的量是多少。
劳动力及劳动是有价的,而劳动力是没有值的,只有劳动能够表现出价之值。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表现出价值,只有社会劳动才能表现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