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anglinhai在2007-10-8 11:24:00的发言: 当然,效用可以定义为人消费商品获得的满足。
问题是,满足如何定义?
人消费棉衣获得的满足和消费面包的获得的满足是不同的。从而,人消费棉衣和人消费面包获得的效用是不同的。
当然,我们可以假设人消费不同商品获得的满足可以比较。
我个人觉得,效用的定义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可以这样想,效用是分类的,不同类的效用不可以替代,这点上我也认同。但是比之无用的物品,那些虽然带来不同类效用的物品是否有共性——都能满足人的欲望?这就是效用的共性了。
从生理上看,欲望是分类的,也因此物品被分类,色之于目,声之于耳,各有不同的效用;但所有这些欲望的满足都是为了基因的生存与复制,在最终目的上不同类的效用又归于同一的效用。这种由分到合的途径,科学还远未弄清;据说不同种类的快感都会产生一种多巴胺的物质,但这种物质与细胞的生存生长有什么关系,还不清楚。作为理论,也许先可以假定存在这种同一的效用,进行理论探讨,这应当是允许的。
我理解的效用理论的发展,先是从单类效用定义的,边际效用也是在单类效用的基础上阐述的,这是基数效用的阶段。但对于如何均衡这些不同类、不可以比较的的效用,基数效用观点遇到障碍。到埃其沃斯、帕类托,后经稀克斯完成了序数效用理论,特点是绕过难以比较的基数效用,假定存在一种共同的效用,由不同类的消费组合而成,这些效用的具体数值无关重要,只要知道这些共同效用的排序就可以。这样构建理论的结果,也得到了马歇尔从归纳得到的局部均衡等式,也推出了需求曲线,于是似乎说明序数效用理论是成功的。在共同效用概念和序数效用的推理中,那种建立在单品基数效用基础上的边际效用概念,被放弃了。但没有很好地说明单一的效用怎样组合成共同效用,两者的关系中间有一道鸿沟依然存在。由于共同效用的虚拟性,又从消费者的组合选择的实际抽象出偏好概念。消费者总是在进行组合消费品选择的,他们的选择总有一些特点,于是假定了偏好的若干先题条件,由此又证明存在着一个效用函数支撑或反映着这些条件下的偏好。进一步,推出的结果与序数效用理论有良好连接,逻辑推出了消费者局部均衡条件、需求定理,以后又推出一般均衡的存在。于是一套公理系统下的经济学理论得以建立。
但是这种理论与基数效用的边际效用理论形似两张皮,没有有机的结合。并且,序数理论的特点是忽略实际计量,忽略计量的量纲,所以,它可以证明一般均衡价格的存在,但无法模拟价格的形成。此外,那些作为其基础的公理性假设为什么非要那样设定,其必要性出自何种原因,是从事实的合理抽象还是为了与以往经济学理论成果接轨?我也有疑问。这种理论在解释现实中遇到的矛盾,说明这种理论还有不完善之处。
我认为,基数效用理论有深入的空间,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的结合也有研究的空间,这方面的深入,有可能补足序数效用理论的缺陷。
对于现有的理论,我以为可以质疑,但慎言否定。但质疑也要在弄清现有理论的基础上才可能。说“学习一种理论直到认为正确才叫读懂”是不对的,但若没有弄懂,也就不可能看出错在哪里。
从一个理论赖以建立的假设来质疑理论,若意图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自洽是无用的;否定在符合假设的范围内的应用也是不可能对的,但若质疑该理论在不符合假设的实际中应用是可以的;如果发现一些假设对于原有理论结论并无必要,也是可以的。
这大致是我的一些理解和态度,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