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创造价值,谁就应该分配到自己创造的价值”,这是经济学几百年来的重大谬误,这个错误是从萨伊开始的,可惜人们至今仍未醒悟!
实际上,谁分配到了产品,谁也就创造了产品的交换价值;谁分配到多少份额的产品,谁也就创造了商品里面多少份额的交换价值。
根据分配原则,劳动者按劳分配,资本家按资分配,这都容易做到,但劳动和资本之间怎么核算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100元,那么给生产过程提供100元的资金,使用1天,应该得到多少报酬呢?
别绞尽脑汁了,没有这个换算公式!完全是胡乱规定的!也就是说,利息率(资本收益率)这个东西,可以完全人为规定!而资本家由于掌握了产品的定价权,法律已经保障了,他可以随意规定自己的利息率!他付给劳动者100元工资,得到了100元成本的产品,他可以给产品标上比100元成本高任意程度的价格!他也就控制了劳动者能够得到的产品份额!只要不要让劳动者无法维持生计即可。
有人会说,别开玩笑了,资本家随意定价,产品卖不出去怎么办?
这就对了嘛,卖不出去的那些产品,不正是资本家费尽心思获得的那部分产品吗?当然不能卖出去了!否则,资本家投资于生产,图的是什么呢?
可是,资本家们居然不这么想?他们还真的要把自己获得的大部分产品卖出去换取货币!这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既想在成本价基础上提高产品价格,又要把产品卖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本来就是你的产品,你还要卖给谁?谁还买得起?
也正是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资本家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本来可以随意规定的利息率,迫于出清产品的压力(资本家自找的压力),不断走低,直到资本家发现即使降到成本价之下也卖不光自己的产品、根本赚不到货币利润!
于是资本家心灰意冷了!市场太差,需求太低,根本没办法赚钱嘛!——当然没有钱赚了,本来就是只能赚产品,可是你偏偏不要产品,那还能怎么办呢?
既然没钱赚,那就别生产了! 该破产的破产,该撤资的撤资,于是,经济不断衰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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