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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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从简复劳动和价值价格的关系看马克思的“两论”笑话 [推广有奖]

131
he_zr 发表于 2013-8-9 18:05:26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9 10:09
所以“买卖双方”不是“矛盾双方”,因为买卖双方不属于必然的矛盾发生方。
是不是矛盾双方与必然或然无关,那是你无中生有的臆造。

132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1:09:48
he_zr 发表于 2013-8-9 18:05
是不是矛盾双方与必然或然无关,那是你无中生有的臆造。
所以简复劳动这种词也就成了你无中生有的臆造咯。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133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2:37:41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1:09
所以简复劳动这种词也就成了你无中生有的臆造咯。
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上下文指引下,“简复劳动”完全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且言简意赅,听不懂的人请检查自身。

134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2:43:42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2:37
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上下文指引下,“简复劳动”完全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且言简意赅,听不懂的人请检查自 ...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贯鼓励“个别的创新”。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135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2:52:16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2:43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贯鼓励“个别的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简称“马经”,就是地道的“个别创新”。但简称需要什么“矛盾词语、必然或然条件”,那就叫胡说八道。

136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3-8-12 13:39:27 来自手机
你不了解马克思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可不像现在这样有什么劳工法,有什么工会!那时候的劳工纯粹处于无权的绝对弱势地位!他们的生活不仅没有现代社会的假期,每天更是要进行超负荷的长时间劳动,以至于许多劳工患上了职业病,更有许多过劳死。而资本家阶层呢?整天花天酒地,将贫苦人家的女子奴役起来充当性奴!劳动人民劳动却不能致富,不劳动的资本家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却花天酒地。在这种极端不公平的情况下,马克思发现了他们剥削工人阶级的事实!
实际上,现代社会,由于工人阶级的斗争以及一些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努力,一些保障劳动者权利的规则逐步的建立了起来。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也在降低。这样,财富增加,劳动强度降低,就使得原有的阶级对立变得没有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这么尖锐了。
真正要看有没有剥削,那就看整个资产阶级与劳动者阶级的生活状况对比。这个是无法隐瞒的。
当然,资本家需要有地方可以投资挣取利润,倘若大家都抱着剥削不放,那么,你们就无法挣钱,工人们也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你们必须要推翻剥削这个概念。
如果你们真的要推翻剥削,那就必须和劳动者实现共同富裕。倘若因为一种体系的存在而使大家都富裕,就如同华西村一样,那剥削自然就无人提了。否则,自己行为不端却想堵住别人的口能够堵的住吗?

137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4:22:26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2:52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简称“马经”,就是地道的“个别创新”。但简称需要什么“矛盾词语、必然或然条件” ...
也是一贯对于马克思理论无知透顶的才如此简称。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138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7:09:36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3-8-12 13:39
你不了解马克思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可不像现在这样有什么劳工法,有什么工会!那时候的劳工纯粹处于无权的 ...
马克思时代是哪年?你号称“了解”马克思那个时代,却不知道马克思那个时代有没有劳工法和工会,张嘴就称“没有”,你去查证过没有?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法》,这就是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1864年,英国颁布了适用于一切大工业的“工厂法”。1901年英国制定的《工厂和作坊法》,对劳动时间、工资给付日期、地点以及建立以生产额多少为比例的工资制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德国也于1839年颁布了《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法国于1806年制定了“工厂法”,1841年又颁布了《童工、未成年工保护法》,1912年最终制定了《劳工法》。

工会最早产生于18世纪中叶的英国,叫“友谊社”,以后在其他国家相继建立。18世纪中叶是哪年,起码是1750年。

此外,早年劳动条件普遍低下,体力劳动强度较大,劳动者生活水平普遍不高,这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但这不是“剥削”不“剥削”的证明。劳方生活艰难就指称资方“剥削”,还“事实”,你使用的是哪家逻辑?资方又是怎么个“不劳动”,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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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7:13:13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2 14:22
也是一贯对于马克思理论无知透顶的才如此简称。
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简称“马经”,如果方式不对,那也是语言问题,与知不知道“马克思理论”有什么关系呢?张冠李戴,逻辑混乱。

140
Rousseau 发表于 2013-8-13 10:57:33
he_zr 发表于 2013-8-12 17:13
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简称“马经”,如果方式不对,那也是语言问题,与知不知道“马克思理论”有什么关 ...
因为看不懂引号,所以总是对自己的所谓“创新”洋洋得意。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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