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qi509从会计的角度很精明吗!!???
下面我们再从货币上看看这个“剩余价值”是否成立:
3先令的金量是从“含有同样多劳动时间的别种商品量表现出来的。”。《资本论》告诉我们,在马克思时代的货币——先令是金属币。感谢互联网的万能和强大。通过网络我搜到了1800前后两个版本的先令的图片。
这是1800年前后的英国货币——银币:先令。


马克思所说的:“在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同样多的劳动时间” 。也就是说,在每个先令的银币里都含有一定量的金的成分(现在我们无从知道这个银币是不是含有金的成分,含有多少金的成分,)。既然马克思说有金的成分,那么我们就认为有金的成分吧。在这些货币中所含的金量绝不是金的产地所能体现的劳动时间。因为,在金成为货币的过程中必然有一个运输、冶炼、铸造的过程。这我就要问了:在将金转换成货币的过程中所用的时间算不算在货币的币值内呢?如果算在内,那么马克思为什么只说:“在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同样多的劳动时间”呢?如果这个从金到货币的过程所用的劳动时间也应该算在内,那么,3先令还是体现着6小时吗?
如果3先令体现的也是采矿工人的劳动价值,那么采矿工人的劳动时间是多少?从马克思的定义来看,采矿工人的劳动时间应该是与纺纱工人的劳动时间相对应的。也就是:6小时(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6小时(剩余劳动时间)。看起来还是合乎逻辑的。但是,马克思在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P88中又这样论述到:“金要当作做货币来用,它自然要在某一地点加入到商品市场中去。这个地点就是金的产地。在那里,金是当作直接的劳动产品,和别一种价值相等的劳动产品相交换。但是从此以后,它就总是代表已经实现的商品价格。”这说明,20磅棉纱能够与相对于的金量来交换。也就是工人在12小时的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20磅棉纱的劳动价值是3先令的金量就是12小时。这12小时就是工人生活所必需的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6小时(生活所必需的必要劳动时间)+6小时(剩余劳动时间)。这是从3先令中所含的金量来分析。但是,这先令的银币。难道这先令的银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像空气一样吗?绝对不是。那么这先令中的银肯定也同样是通过人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得到的。如果我们暂且承认3先令的金量体现的是6小时,那么这个先令的银又体现这多少劳动时间呢?马克思没说,我们也不能随便杜撰。这是因为,马克思没有论证货币换算成时间的换算方法。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银必定是通过人的劳动才生产出来的。必定是需要一个劳动的时间过程的。这个劳动时间过程再加上金所体现的时间就一定不等于6小时。
通过以上的批判我们清楚的知道了“剩余价值”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你在《资本论》里将所有的这个“剩余价值”一词涂抹掉,看看还剩什么?剩下的只是一推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