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定义
我们先看看商品经营者都把什么当作商品,凡是能高于买入价卖出去的物品他就经营,商家就认为那就是商品;我们再看看消费者都把什么当作商品,凡是对人有用的也就是商家经营的所有的物品都是商品。在需要的时候他就会去掏钱选购。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认知行为就很自然的形成如下关于商品的定义:凡是对人有用的可以用来交换的物品就是商品。至于这个物品是不是劳动生产的商家和消费者都绝不去计较。有些并不是人类劳动产品如原始森林的木材、野生的人参、天然的钻石,也时常会出现在商品的交换领域,它们就是名副其实的商品。这样的商品在众多的商品海洋之中的确是及其微量的,但生活的现实中确实存在。我们无法把它排除商品之外。我们在菜市场就经常遇到这样的蔬菜销售者,他所销售的蔬菜并不是为交换而生产的,是在自家的庭院种植供自己食用的蔬菜。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家中其他成员都离家在外地)暂时自家用不了,而拿到菜市场出售。可能会有人说他把蔬菜拿到菜市场出售,这些蔬菜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就变成了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我们再看下面的例子,野生的黑木耳被采摘下来拿到菜市场来销售就不能认为是人类劳动产品,就不能说它不是商品。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人的采摘黑木耳的劳动创造出来的黑木耳,我认为这是窃天功为己有,大自然心心苦苦孕育的一朵黑木耳就因为人类的一个简单的采摘动作,就变成了人类的劳动产品。否定了自然界本身存在财富和创造生成财富的能力。尽管这样的财富是极其微量的远远不能满足人类的强大需求。如果我们不承认自然界本身存在财富和创造生成财富的能力,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造成各种各样的混乱。按照这样的逻辑,有人在大街上拣到一枚金戒指,这人便说我用哈腰伸手的简单劳动就创造了一枚金戒指。你们说是不是这人太有创造力了;这人也太有才(财)了!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财富绝大多数都必须由我们人类自己来创造,但不能因此否定了自然界本身存在微量财富和创造生成微量财富的能力。这样的微量财富也有进入交换成为商品的可能性。给商品下定义时必须考虑到这种非劳动产品的存在。只有这样的商品定义才能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
马克思怀着对工人阶级无比深厚阶级感情,以改变工人阶级命运为目的来考察社会经济现象。他在考察商品时就把学术目光过多地集中停留在生产领域,按照他的考察思路所形成的商品定义必然忽视了非劳动产品(天然财富)的存在,使政治经济学的商品定义的外延过窄;使商品这个概念成为只有一个属概念(劳动产品)的单独概念,事实上商品是有两个属概念(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的普遍概念;同时,使被下定义的概念的外延与定义概念的外延不相等,违背了下定义的规则。没有在定义中准确地揭示出概念的内涵,使商品这个概念没有明确反映概括客观事物的全部内容。给政治经济学的带来一定的混乱。事实上是,商品是人类劳动创造的财富和自然财富的混合体,任何一件商品都不同程度的包含一定量的自然财富。而现在的商品定义所表达的和实际完全不一样,它认为商品是百分之百是人类劳动创造的财富,商品中所包含的全部财富都是人类劳动的凝结。从而使人们只用人类劳动的单一因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衡量商品的财富大小,得出的结果往往总是和实际不相符。使人们纷纷质疑政治经济学的对社会经济的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