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如290452120在“报纸”这一楼的评论中所述,那么这样的政策类似累进税制,即对更加有支付能力的人,或者说财富更多的人,由于他们可以买豪宅,这个信号表明这个人群可被定义为富人,所以此时的房屋销售价格应该提高,即富人应付出更高的代价来获得豪宅,这与累进税制异曲同工。当然,这样对富人也许不公平,但从货币的边际效用上来说,1块钱对穷人比对富人作用大,所以累进税制的实施有其一定的理论基础。
但ZF不应该直接干预房价,所以其可以通过对不同房屋的税收制度上进行调整,比如对豪宅征收奢侈税,虽然这样是对市场的扭曲,但可以将ZF的累进税制概念传导至房屋价格,就会出现豪宅售价更高的情况(假设需求面没有太大的调整)。
显然,多征收的税可以用于很多方面,但如果是进行廉租房建设,那么自然会令更多居者有其屋。这里需要情调的是,只有进行廉租房建设才会效果明显,经济适用住房,则是对强烈扭曲市场,且协助权力寻租的器物,个人认为其总体而言弊大于利(可从耐久财durable goods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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