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shilizhong 发表于 2013-6-19 17:48
我谈谈个人理解,有以下原因:(1)工商业主的社会地位低下(古代中国,士农工商分工,士大夫的地位最高,农 ...
非常感谢你的思考和归纳,并且把思考成果无偿地献给大家!
你归纳的五条,可以认为都是“原因”,问题在于:
一是没有搞清原因与结果是怎样的逻辑联系。按你所说,第3 个原因是在前两个的基础上产生的,那么就不能并列为第三个原因、
二是没有追溯到“终极原因”,于是我就可以对你的每一个“原因”,都追问一个为什么?例如你说的第一个原因“工商业主的社会地位低下”。我已经解释了工商业何以地位低下,而你却把地位低下又作为第一个原因……
我的意思,不知表述明白了没有。你可以继续提出你的见解。
我再说一句猜测的话:你可能没有好好看看主贴之后我的全部探讨理路。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