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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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合作和项目讨论] 中教育部项目的可能变成坏事了? [推广有奖]

匿名网友
楼主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3-6-18 21:37:58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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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国家社科的立项结果,先中了教育部项目就不再立项国家社科?
虽说这样可以打击重复立项,有利于资源公平分配;
但是,申请人在最初申请时也不能确定能否中项目,以及能中哪一级别的项目;
所以,大多数普通教师都是利用相似的“本子”同时申请教育部项目和国家项目(社科或自科);
按照现在的政策,如果教育部的最先立项,那么后面国家项目(社科或自科)即使通过评审也不再予以立项,这似乎不合理啊;
我认为,完全可以让申请人自己选择,只能选择保留其中一个项目。

哎!申请个项目牵动了全国多少教师的心啊;
其实,按照现有政策,项目资金如果用于非项目支出属于犯罪;
也即是说,按照目前国家的科研政策,拿项目做项目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当然,评职称和评奖是个隐性报酬);
但是,实际情况呢?在我们社科领域,谁敢说自己的钱全用在项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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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ruid 发表于 2013-6-19 09:33:35
希望有关人员能看到楼主的帖子,

相同的项目撤低级别的还说的过去

藤椅
glxwin 发表于 2013-6-19 14:17:01
先中教育部项目的人其实并不冤。这就好比一稿多投,低级别的期刊已经录用,高级别的期刊再发表就不可能了。

匿名网友
板凳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3-6-19 17:53:23
glxwin 发表于 2013-6-19 14:17
先中教育部项目的人其实并不冤。这就好比一稿多投,低级别的期刊已经录用,高级别的期刊再发表就不可能了。
一稿多投在许多期刊都是明文禁止的;
但是,现有科研政策是明文允许以相同本子同时申报教育部项目和国家项目(自科或社科)的,所以这根本就不涉及学术不端;(当然,现有政策是禁止同时申报国家自科和社科的。)

而且,近年的做法是如果同时中教育部和国家项目,是会让申请者自己选择,当然选择的结果往往是放弃教育部的项目。

大家似乎也公认,教育部项目是评审相对最公平的
那么,设想以下情况:
申请者A(优秀但无门道)申请者B(平庸但有门道)都同时申请了教育部项目和国家项目,这是现有科研政策允许的,不涉及学术不端等因素;

由于教育部先评审,而且评审结果相对公平,评审涉及到的人为干扰因素相对较低,所以申请者A中了教育部项目;但是申请者B由于学术太平庸,且没能有效干涉评审,所以被教育部项目踢出局。

但是,后来国家项目评审结果出来了,按照今年国家社科的政策,虽然申请者A学术水平优秀且通过评审,但是由于教育部立项在先,所以申请者A被踢出局;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申请者B虽然学术平庸,但是通过有效的人为干涉,申请者B居然得到了国家课题的立项(学术平庸但能够立项,这在现实中很常见,也是大家抱怨国家社科不公平的原因之一)。

以上分析结果,和“劣币驱逐良币” 以及 “逆向选择” 有一定相似之处;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这些部门要有效沟通一下,如果每年教育部都是最后立项;教育部在立项时直接剔除已经在国家项目立项的课题,那基本上就不会出现 “冤死” 的现象;而且这么做也促进了学术资源分配向公平的方向又多迈出一步。

以上是本人拙见。本人反对重复立项。但是,本人觉得今年国家社科的做法有问题,不合理。


报纸
zxcvb1111 发表于 2013-6-19 18:15:36
我觉得,就算申报者同时中了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就给他双份资助好了,结项的时候提出一定要求就好了。搞社科的,本来就很清贫,有关管理部门呢别那么小心眼,就怕教师多得那么一点点项目经费?

匿名网友
地板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3-6-19 18:21:04
zxcvb1111 发表于 2013-6-19 18:15
我觉得,就算申报者同时中了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就给他双份资助好了,结项的时候提出一定要求就好了。搞社科 ...
重复立项会造就“贫富差距”,会引起群众不满;
所以,我是不主张重复立项的;应该给大家多一点机会,高校教师其实过的并不容易;
但,我认为立项时应该“就高不就低”、“砍低不砍高”;即讲效率,也兼顾公平。

7
hnzlg 发表于 2013-6-20 14:51:24
应该是撤销低级别的,怎么能撤销高级别的,关键是你国家社科没有事先规定不能同时申报,现在成了中了教育部的,也中了国家社科的课题申报人的错误,同时中两个项目反而成了一个坏事,而且要让课题申报人自己承担

8
cxlgdst 发表于 2013-6-20 15:35:34
我觉得国家社科这次作的对。我完全赞同。

楼上有网友也谈到了一稿多投的问题。确实,一稿可以多投,但一稿不能多发。同一个申报书同时投了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其中一个先录了,另一个就不能再发。否则就是学术不端。

而且,可以打击一个标书重复使用的投机做法。有的人同一个标书中了国家社科,中了教育部、中了省级、中了教育厅乃至学校课题,我也经常看见一篇文章挂了n个课题,很反感这种投机的作法。

我相信这样做,不会有人再敢拿同一个标书同时申请教育部和国家社科。

9
hnzlg 发表于 2013-6-20 20:35:20
这怎么是一稿多投?难道你用一个题目申请了省社科规划课题,让后中了,然而你觉得你的这个题目很好,你就甘心让这个选题就是省社科规划课题,就没想到用这个相似的选题申报教育部或者国家社科或自科?撤销是可以,关键是平行撤销,没话说,比如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但这次撤销了更高级的国家社科,这合理吗?如果是你出现了这种情况,难道你也甘心保留教育部项目吗?我想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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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lg 发表于 2013-6-20 20:36:24
教育部项目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说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可以申报。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然而,我研究了2013年国家社科申报指南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其中都没有明确说明教育部项目和国家社科项目会相互影响,即没有说明哪个项目先立项,就撤销后面项目的说法。如果要撤销项目,应该在申报指南中明确说明,这样也让课题申报人想清楚,今年是要申报教育部项目还是申报国家社科项目,以便课题申报人进行权衡考虑某一年度申报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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