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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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pichi 发表于 2006-8-29 17:42:00
黄有光:应用经济研究是否可靠?

1、陈抗的"异端邪说"



笔者最近到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经济系访问,系主任陈抗教授请我们几个同事到他家吃饭。席间,陈主任说,"在应用经济学上,许多人的研究方法实际上有很大的问题,例如很多人用统计方法分析某一变量对经济成长的影响,只'控制'了三几个其他变量,就认为得出的结论很可靠。其实David Colander教授说过,影响经济成长的变量至少有一百个。"我说,"那你是说必须在数据分析中大量增加有关变量。"陈说,"不过,Zvi Griliches教授也说过,他不看有超过四个自变量的分析,因为当自变量增多时,因变量(例如经济成长)到底受什么自变量的影响,很难从数据中分析出来。"我说,"结合这两位教授的观点,则变量少不行,变量不少也不行,那完全不能作应用经济分析了!"陈抗说,"是啊!"我说,"那为了应用经济系的生存与发展,南洋理工大学必须把宣传这种'异端邪说'的陈主任开除掉!"每人哈哈大笑。



两天后,陈抗在我办公室再谈到这问题时说,"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作应用经济分析,例如可以用系统分析,但因为涉及的变量与相互关系很多很复杂,需要很多时间,可能好几年没有发表论文。"我说,"这么说,南洋理工大学不必开除你,反而应该放长线钓大鱼了!"大家又是哈哈大笑。



其实不单陈抗有怀疑应用经济研究的可靠性的观点,我也听诺奖得主布坎南(James Buchanan)说过,"数据你要把它们弄成怎样都可以,我还是比较相信理论。"布坎南是搞理论的,又不作数据分析,他这么说可能是反映其专长的偏见。但陈抗是有搞数据分析的,又是应用经济系主任,也这么说,不能不令人对数据分析的结论,要采取谨慎的态度。搞数据行中,也很流行这个笑话:如果你足够地拷打数据,它一定会招供!



是否只搞理论就行了呢?我也可以说,"你可以有五花八门与相互对立的理论,还是需要用实践与数据来检验。"然而,如何回答上述"异端邪说"呢?



2、增减"异端邪说"的适用性的因素



首先,必须承认这"邪说"有一定的道理,增加或减少自变量的数目都各有问题。但这并不表示完全不能作实证研究。除了陈抗说的系统分析与COLANDER(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000, p.128)讲的复杂科学,现在许多学者所用的统计回归分析也不是完全不能用。至少有三个原因减少上述"邪说"的冲击。



第一,影响某一因变量的自变量虽然往往很多,但其中有主次要之分。例如影响人均产量的许多因素中,制度、知识技术、资本、基础设施、贸易机会等无疑有重大影响。一百个因素中,不是每个因素都只有百分之一的作用;主要因素的作用远远大于百分之一。



第二,给定研究范围,不见得所有有关重要因素都有很大的变化,例如中国在改革开放前,长时期没有什么外国投资。开放后,必须考虑外资的作用,但研究开放前的情形,就不需要包括外资这个变量。



第三,可以用经济理论`普通知识与常理来帮助我们选择有关变量,及作出结论,而不是只用固定的统计方法。



不过,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因素会加强"邪说"的作用。第一,所谓自变量,并非完全自变,往往与因变量及其他自变量之间有相互影响的关系,因而陈抗与COLANDER认为必须用系统分析或复杂科学。第二,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数据并非很可靠。第三,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学者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其推理并非很可靠。例如像American Economic Review这样顶尖的期刊,多数文章的统计推论也还是有错误的。(见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D. McCloskey & S. T. Ziliak的文章。)



曾经有人说过,"天气预测的问题是,它并非准确得可以相信,但又不是完全不准到可以不去听它。"看来应用经济研究也是类似。我们需要数据分析,又必须谨慎对待数据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最好的方法是同时根据理论分析与应用分析(包括数据分析)加上普通知识与常理(common sense)来作判断。但能同时很好掌握上述因素的人才并不多。因此凯恩斯(Economic Journal, 1924, 页321)说过,研究经济学好像比物理与哲学容易,但优越的经济学家却是凤毛麟角(rarest birds)。





3、用常理协助分析:分钱实验的例子



如何用常理来协助理论与应用分析呢?这里举一个例子。经济学者近年作过不少实验研究,其中一种是一次性分钱的实验。例如由一个人(甲)决定把一百元分多少给乙,其余留给自己,而乙可以决定接受或拒绝。若接受,两人各真正得到甲所分之钱数;若拒绝,两人都一无所获。用简单的经济学模式,各人极大化自己的收益,其预测是甲会分一元给乙,留99元给自己,而乙会接受。但实验的结果完全推翻这个预测。绝大多数情形甲会分一半或接近一半的钱给乙。甲方分给乙方的钱,平均是百分之三十多。当出现甲分不到百分之三十给乙时,多数情形乙会拒绝。陈抗也作过上述实验,包括在其同事中进行。有一个同事A只分十元给对方B,结果B拒绝。实验后,A说,"B没有理性,为何不接受十元呢?"我说,"根据简单经济学模式,A这么说是对的。但这简单模式是对实际的抽象,用于一些经济行为的分析,这可能是可以接受的简化;用在分钱的情形就不适用了。如果有人分低于三十元给我,我也肯定会拒绝。何必为了几十元而接受不公平的对待呢?有关公平的感受会影响人们的效用。"



陈抗说,"这种拒绝低于约百分之三十的选择是很一般的,对不同的国家与不同的钱数都适用,平均百分比大致不变。"我马上答说,"这怎么会呢?你从一百元中分十元给我,我肯定会拒绝。但如果你从一千万元中分一百万元给我,我肯定会接受,因为不接受的成本太大。得出百分比不变,大概是因为只比较十元百元的小数目。如果用千元万元以上的数目,这百分比应该会减少。"



用同样的常理推论,也可以得出,甲方选择分给乙方的百分比,也多数会随钱数的大量增加而减少。给我分百元千元,我肯定会平分。但若给我分一百万美元,我大概只会分三十万给乙方。不过,我拿到的七十万中,我只会留三十万给自己,其余四十万会用来设立奖学金。



不过,百分比会随钱数的大量增加而减少的推论,也未必百分之百地适用。给我分一亿美元,我又可能会平分了。五千万美元已很足够,不值得为多一千万而冒被拒绝的危险。



陈抗告诉我他在实验中一个非常有趣的发现。一个中学生从三十五元中分二十元给对方。事后问他为什么分超过一半给乙方,他说是因为怕对方不接受。但他这种"超公平"的分法,却没有帮他避免被拒绝,反而造成乙方拒绝。乙方拒绝的原因是:接受超过一半的分配会对甲方不公平。年青人这种对公平的观念,真令我们比较现实的成年人无比惊叹!(包括我这个在中学时是充满理想地大搞秘密左派运动的革命主义者。)这种公平观念及其他因素,又会对上述百分比会随钱数的大量增加而减少的推论有什么影响呢?



从上述发现,我们也可以看出,和原子分子不一样,人们有不同的观念与行为,使社会科学难有百分之百准确的结论。但也不是毫无可为,有相当可靠性的结论,还是很有用的。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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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九天 发表于 2006-8-31 13:41:00

我觉得应该给猜赢者适当的补偿,如果没有,这样就不是很符合逻辑,因此我选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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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 发表于 2006-9-3 08:15:00
100。0 也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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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中华 发表于 2006-9-3 18:52:00

个人觉得:由于两人是猜拳决定的胜负,本来就是随机的,两人对自己的胜负找不到理由辩解

如果机会只有一次,相信输者是傻瓜,给他1元都会接受

如果还有机会,就难说了(当然要假定两者是理性的,不能存在恶意“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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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cjp 发表于 2006-9-6 23:42:00

不能怎么说~~

100又不多那不就得个50就好了~~

100万就不会这样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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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人大 发表于 2006-9-13 22:19:00
最好把前提说清楚
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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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us31 发表于 2006-9-24 12:55:00
据说中国人都会选者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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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ongxiao 发表于 2006-9-25 16:50:00

呵呵,这个题目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博弈论的范畴。

按道理,输者得1元是可以接受的。

但我可以肯定,现实生活中输者宁愿不要这1元也不会接受99-1的分配原则。

赢者肯定要考虑万一输者不接受分配原则时自己的损失

所以,我也认为赢者得50-60之间的数应该是双方都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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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_yong 发表于 2006-9-26 15:10:00
必须考虑赢者的优势权益。既然双方同意用这种方式分配,那50-50是肯定不可行的。赢者必须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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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来 发表于 2006-9-27 19:36:00
假如是这样,我会和另一个合商,因为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合商分成是最保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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