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进口B国产品,A国要先拿本国货币换成B国货币来购买,于是在经常找户上,B国获得了一笔本国货币衡量的收入。这样等于B国在出口产品的同时,在资本帐户上“出口”了本国的货币(资本流出)——背后代表了B国的资产,A国可以用来购买B国各种资产,只不过这里A国用来买进口品罢了。
而A国,进口B国产品,在经常帐户上必然是有一笔支出,而在资本帐户上,“进口”了B国货币(资产流入)。
我们发现,一国在资本流入(出)的时候,同时有资本流入。如果,B国拿着A国的货币而不进口A国产品,那么B国的净出口(就是出口,因为A国不出口)必然等于B国的资本(净)流出。注意,如果A国出口产品到B国,B国支付手里的A国货币,并不代表A国有了一笔资本流入!而是经常项目的收入。事实上,人们常常搞不明白,就是应为忽略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在计帐时,是两个帐目。
其实可以把货物出口看作相对应的货币收入,这样,凡是“入”记为贷(形成负债),凡是“出”记为借(形成资产)——资本项目,直接就是货币的交割,这样,进口信用,也就是出口本国货币(同时进口外国货币,即外国中央银行信用),记为借(进口国外信用,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本国的资产——可以用外国信用去购买外国资产;相应的本国对外国也形成了一种债务——外国可以用本国出口的货币购买本国资产,即偿还外国人手中的本国货币)。这和版筑的说法。相反,但实际上是一回事,换了个我个人认为容易记得方法。
注意,一般合同里借款人指的是“借入”,贷款人指的是“贷出”出入方向和上面说的相反。
说白了,全是复式计帐的问题和术语的问题,只能慢慢习惯,多练习一些,就慢慢觉得自然了。——个人教训,因为当年会计学学的很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9 16:57: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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