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付出(失去)是得到回报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比如说一个人辛辛苦苦劳做数日,结果弄出来一个没有人要(包括他自己)、毫无用处的废品,那么这些辛苦就只能白费了!当然了,这个人也算得到了一点经验教训,但这些经验教训,不算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回报。
失去就更没谱了,无论你丢了多少钱,都不会有人补偿给你,除非你买了保险。
但是,这种保险,整体上来说,还是投保者自己缴纳的保险费而已。
总之,不管你付出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都不代表你这种付出和失去能够带来有益的成果,更不是你向他人所要利益的理由。
马歇尔有这样一种错误论调:“等待”创造价值。
我有100万,我现在不花,而是等待一年之后再花,这100万就能创造价值!
或者说,我拿着100万不花,别人就应该给我报酬!
凭啥呀?因为我失去了某种东西!或者说我得到了某种痛苦。
啥东西?即时消费的权力!
啥痛苦?等待的痛苦。
——这叫什么理由啊,活该!谁让你不花了!
你不吃饭,你留着一个馒头不吃,除了让自己饥饿之外,这个馒头明天还会变坏,至少变得难吃!
这属于你个人自残自害行为,你只能自食恶果!没有人会因此给你补偿!
于是马歇尔又说了:我之所以痛苦和失去,是因为我要把馒头借给你吃,所以你要补偿我的这种痛苦!
这纯属扯淡,如果你家的馒头刚刚够吃,你会让自己挨饿,把馒头借给别人吗?
事实上,其实马歇尔家里馒头堆积如山,撑死他都吃不掉,哪来的痛苦和等待呀?
更何况,马歇尔家里堆积如山的馒头,是他剥削劳动者得到的!然后再“借回”给劳动者,榨取利息!
你可能要说了,胡说八道,哪来这种事情呢?我告诉你,自古有之!大大地有之!
我曾经发贴谈到宋朝的青苗法。
其实质就是,
首先,地主榨取了农民太多的地租,让农民有一段时间青黄不接、吃不上饭;
接着,地主们又“好心”地把剥削来的地租借给农民,度过青黄不接的时段;
最后,等秋后收粮食,农民在缴纳地租,归还借粮之余,还要缴纳借粮产生的利息!——于是,明年青黄不接的时段就更长了!需要借的粮食更多了,要交的利息自然也就更多了。
如此循环,直到有一天,农民秋收之后,发现地租、借粮、利息加在一起,已经把自己的全部收成拿走了!
广大农民贫困至此,如果碰到天灾人祸,岂不是只能人吃人了?
地租的盘剥还是固定的,一亩地收多少租子,不是说变就变,说涨就涨的。
但利息这东西就可怕了,利滚利呀,你只要开了口子,以后这个口子就会越来越大,直到致命的伤害!又像缠人的蟒蛇,不把你勒死决不罢休!
利息,就是剥削的工具;等待的痛苦,只是资本家编造的谎言!
真正因为懒惰、赌博而贫穷吃不上饭的人,是极少数的!真正让劳苦大众贫穷的,是地租和利息的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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