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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十二个理论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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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胡景北: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十二个理论问题


hujingbei








今天是我六十岁生日。它标志着我退休了,退出了职业生活。我的职业是大学教师,工作是教学和研究。二十多年来我的研究领域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这个领域内有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我自己在解决其中一些问题的时候又发现了许多问题。在今天这场为我举行的研讨会之前,一些朋友希望我在这个研讨会上提出若干我认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我同样希望年轻的朋友们从理论上关心农业劳动力转移:所以,我把我的思考整理一下,提出以下十二个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理论问题。由于我的思考集中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宏观方面,所以我所提出的问题也局限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宏观经济学范围。

在具体提出问题之前,我先简单交代一下这些问题的背景。
首先,在我们了解的人类大历史中,人类经历和将经历的社会可以分成三个类型:采集狩猎社会、农业社会和后农业社会;人类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两次大转型分别是从采集狩猎社会到农业社会的农业化转型和从农业社会到后农业社会的非农化转型。在当今时代,人类、中国和我们个人都正处在非农化转型之中。农业化和非农化转型各有许多特征,但两者都可以用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即农劳比来描述。农业化转型中,农劳比上升;非农化转型中,农劳比下降。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在距今10 000年前全人类都是采集狩猎者,到距今3 500年前则只有1%人口还以采集狩猎为业。农业社会出现了劳动分工和非物质生产性职业,不需要人人务农。我们假定在典型的农业社会中农劳比为80%。西欧许多民族在公元十五、十六世纪时农劳比可能低于80%。王玉茹教授估计中国在现代经济增长开始时的农劳比为80%。中国有系统的年度系列数据始于1952年。那一年中国农劳比是85%。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在非农化转型时期的“任务”是把农劳比从比如80%降低到比如1%。如果这一任务不能通过所有新生劳动力都从事非农业、现有农业劳动力依据人口规律退出劳动大军的方法来实现,人类的非农化转型“任务”便部分地变成把现有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的“任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显然,农业劳动力转移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说到底,它是一个人类自身变化演进的问题。比如,农业化消除了人在饥馑时吃人的现象,产生了耶稣、孔子、穆罕默德。非农化对人类演进应当具有类似甚至更严重的影响。不过,由于我的知识有限,我将仅仅从经济学角度讨论非农化。
其次,如果我们假设人类从公元1700年前后开始非农化,那么到公元2000年全世界的农劳比大约降低到了38%。人类在这300年间走完了非农化的一半多路程。我相信人类在剩下的路程中将会走得快得多。我的一个理由是非农化的强处已经充分显示在人类几乎所有民族眼前,反非农化的意识形态不再成为非农化的严重障碍。不过,这同时意味着对于我们研究者来说,亲身经历非农化的时间也不多了。为了让几千年几万年以后的人类理解我们经历的这场非农化转型,我们应当利用自己身历其间的优势作出自己的工作。今天的我们很难回溯和理解先人当初的农业化转型,我们希望未来人类对非农化转型的认识不再重蹈我们今天对农业化转型认识的“悲剧”。这是我从事非农化研究的第一个动机。我的第二个动机来自我们这一代人自身的需要。人类在最近三百年的非农化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曲折,甚至遭遇了一次性死亡上千万人的灾难。为了减少曲折并避免类似灾难在人类今后的非农化过程中重演,作为大学教师这样职业的研究者,我们有责任探讨和解释非农化的规律。比如,从经济学角度说,非农化既要快又不能太快;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自然遇到对今天和未来人类来说最适当的非农化速度问题。这个问题显然既具有人类认识自身演进的大历史价值,又具有理解当前人类非农化过程的普世价值,还具有对正在经历大规模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我们中国经济的认识价值和经济政策指导价值。我的第三个动机来自我自己的农村经历。在中国和世界经济状况差的人群中,农民是数量最大的群体。改善农民状况的一个基本方式是农业劳动力转移;一部分农民转移走了,剩下农民的经济福利便容易提高,所以农民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也和农业劳动力转移息息相关。
现在我将提出若干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理论问题。当我准备这些问题的时候,我想起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1900年向数学家提出23个问题的著名故事。希尔伯特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二十世纪数学研究的方向。不过,即使如此,他的问题中仍然有个别问题难以定义从而难以用数学方法解决之。因此,在提出我的问题之前,我想提醒在座的朋友注意,我在下面提出的问题肯定也会有类似以及更严重的模糊和不当之处。
下面我进入正题。

第一个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可能性
正如我刚刚在背景介绍中所说的,非农化是人类大历史的一个特殊转型阶段。因此,研究非农化的学者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个阶段的起动:什么力量以及它们怎样的相互作用启动了非农化?最初启动了的非农化是如何持续且不断自我强化并最终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和效仿的?如果我们想到许多民族都曾经或强或弱地发动过非农化,最初发动的非农化如何能够持续并足以产生内在动力以保证自身的推进便成为我们理解非农化时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个问题和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生在17世纪的英国有很强的相关性,但涉及的因素更多。不过,这个问题类似于牛顿当初提出的“第一推动力”问题。考虑到这一点,我必须说这个问题几乎不可能严格解决。它是经济学问题,但又超越了经济学。它极有魅力,但又因此而容易引发各种华而不实的解答。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问题不仅仅针对全人类。它也针对各个民族。例如,对我们中国来说,150年前,从皇族到学者到普通民众,绝大多数人还坚守“务农为本”的信条,把农民外出务工视为坏事。45年前,我本人还随着三千万大学中学毕业生从城市到乡村工作,ZF并且号召我们一辈子扎根农村。20年前,我国最著名的经济学杂志《经济研究》中的文章作者依然把农民外出务工视为贬义的盲流。所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可能性不仅要从技术上研究,而且要从社会和人文科学的各个角度研究。每个民族在这里都有自己的特点。虽然绝大部分民族经过曲折会走上人类主流道路,但对各个民族的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可能性的研究依然是有意义的。

第二个问题:农业和非农业的制度演变
    经济学家往往用“资本主义”表征非农化启动后出现的非农业部门的制度。更专业的经济学表征词汇是“新古典主义”。它的含义是非农部门的雇主、雇工各色人等都是既知晓自己的追求目标又知晓如何合法追求并且不遗余力追求之的理性人。为此,每一个个体都自觉用边际原则指导自己的经济行为。所以,非农部门的工资率、利润率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按照投入非农部门的劳动与资本等要素各自的边际生产率确定。我们可以把新古典主义制度视为非农部门的标准制度。这一制度的产生、演化既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是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
如果说许多经济学家尚能在一定程度上认可新古典主义制度为非农部门标准制度的话,农业部门的标准制度便无共识可言。比如,农业部门可以是自耕农制度,地主佃农制度,庄园制度,奴隶制度。在后一些制度中,地主或奴隶主是否承担保障佃农或奴隶基本生活的社会义务也会造成具体制度的重大区别。实际上,在大部分从农业社会直接跨入非农化过程的农业部门中,我们列举的几种制度都程度不同地混合存在着。在非农化过程中,这些制度亦经历着深刻甚至根本的变化。如果说农民在非农化初期还不是新古典主义的“理性人”,那么,以理性人为分析出发点的经济学家认为农民会在非农化过程中逐渐转变为理性人。如果我们认同这一说法,我们便得研究农民如何转变为理性人,这些转变又如何影响他们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决策。另一方面,农民会不会始终保持着“非新古典主义理性”的特点,也是经济学家难以回避的问题。
回到更具体的经济学问题。非农化转型时期农业部门的制度问题直接关系到经济学上的工资率、利润率、地租率的确定,而没有后者的确定,我们在经济学上便无从了解农业劳动力为什么要离开农业,资本为什么要进入农业。比如,Ranis和Fei提出农业“不变制度工资”时,他们的根据便是地主佃农制度且地主负有保障整个社区人口基本生活的责任,所以地主不会按照谁出地租高就租给谁的“新古典原则”出租耕地,而可能实行某种平均原则。由此他们确定农业劳动工资和土地地租。我本人对农业制度的设想是在社区自耕农制度:土地社区所有,农户个别耕种。这一设想也许比较符合中国的背景,但它也有局限性。
总结一下这个问题,仅仅农业制度就可以分成几个子问题,如农业向“资本主义”或“新古典主义”制度的转变;农业在保持“前资本主义”制度前提下和非农业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并存;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前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状态下的经济行为等等。数理经济学家偏好用某些对工资、地租和资本定价的假设来避开这些问题。这些假设往往是必要的,只是它不应当使我们忘记这些问题的重要性。比如,研究结构变化的学者多把边际生产率工资应用于农业。但这样一来,因为一个农业劳动力离开造成的农业产出减少和他进入非农业带来的非农业产出增加相等,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总产出效应便消失了。但我们知道,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经济意义便是它的总产出效应。如果我们用非新古典主义的方式确定农业工资,经济分析的复杂性往往又会大大提高以致于难以处理。

第三个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均衡速度
       谈到农业劳动力转移,我们就不可避免地遇到转移的速度问题。与前两个问题不同,这个问题能够而且也必须用自然科学的标准严格地表述为科学问题并用自然科学的标准解答。三百多年来的自然科学史表明,如果人类不用那些暂时甚至永远无法定义、无法科学化的问题来阻止对能够科学化的问题的探讨,人类在短期内可能取得更大的知识进步。从这一乐观态度出发,我对第三个问题做些解释。显然,假如我们把非农化过程视为农劳比从80%降低到1%的过程,再假如这个过程需要比如200年时间,我们立即得出每年降低速度为0.4%。这是平均速度。以往的非农化历史告诉我们,各民族以及整个人类的非农化速度在各年间相差很大,平均速度对于我们理解非农化的具体过程帮助不大。理解这一过程的关键概念是农业劳动力转移或者农劳比降低的瞬时速度,就是每一个具体年份的速度(如果我们用年为时间单位的话)。我把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瞬时速度定义为农劳比下降的瞬时速度并称它们为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如果不存在失业且整个经济体系仅仅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个部门,则农劳比降速和非农比(非农劳动占总劳动比重)升速是同质概念。根据我的定义,农业劳动力转移率又可以表述为农劳比瞬时降速或非农比瞬时升速。显然,这个定义可获得统计数据支持,因此具有可操作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还可以用其他方式定义。
不管用什么方式定义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我们遇到的理论问题都是瞬时转移速度的均衡。转移速度不应当太慢或太快。什么经济学因素限制了转移速度的快、慢范围?均衡的转移速度是什么?具体地说,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问题可以分成以下三个子问题:
     转移瞬时速度的均衡定义;
       均衡瞬时速度的存在性、唯一性和稳定性;
       均衡瞬时速度的最优性:如果我们能够恰当地定义社会最优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我们必须研究转移的均衡速度是否可能或者必然地相应于最优速度。当然,历史很难用最优与否来考察,因此,社会最优速度的存在性本身也是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均衡加速度
谈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速度,我们便必须谈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加速度。其实,无论用什么方式定义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都会表明该定义的转移瞬时速度不可能在每个时点上相等,即每个时点的瞬时速度不可能皆等于平均速度。但只要各时点的瞬时速度不同,转移的加速度便不等于零,我们便需要研究转移加速度的决定机制。对此也许不需要过多解释。转移加速度的问题亦可以分成以下三个子问题:
     均衡加速度的定义;
       均衡加速度的存在性、唯一性和稳定性;
       均衡加速度的最优性:如果我们能够恰当地定义社会最优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加速度,我们将需要研究转移的均衡加速度是否可能或者必然地相应于最优加速度。当然,最优加速度的存在性本身也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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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劳动力转移 农业劳动力 劳动力转移 理论问题 十二个 农业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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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0313 发表于 2013-7-18 09:34: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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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晓语 发表于 2013-7-27 11:48: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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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fangczhczx 发表于 2013-9-4 11:07: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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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401500 发表于 2013-9-5 15:25: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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