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定义的难题:如何面对个体劳动者的劳动
马克思只针对资本主义雇佣生产来定义价值,这种有选择性的定义,如果是出于政治目的的需要,那也没有什么可辩驳的。因为是目的需要,而不是出于科学研究的需要,它不是一种科学定义。
若认为它是科学定义,那就要对这个定义进行社会实践的分析了。若逻辑正确且符合事实,它就是科学的定义,若不正确就属于错误定义了。
现实社会是什么样的呢?
一个社会,无论是否大生产状况下,个体劳动者都是大量存在的。尤其在大生产社会条件下,大机械生产出来的商品未必能直接进入到家庭消费者手里,需要经过个体劳动的进一步加工后再进入到家庭消费中去。
个体劳动按马克思的说法,也是存在劳动价值的,只不过利润被自己占有了。这就出来一个问题,个体劳动能够占有自己的劳动利润,那马克思的说法就存在问题了:工人不得不受资本家雇佣无法成立。工人何不自己劳动,既创造社会劳动价值,又自己占有了利润?
马克思的理论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时缺乏社会支撑:社会生产是由资本集中生产(大生产)和个体劳动生产共存的社会。马克思的理论不包含个体劳动生产的分析必然导致自己理论片面化。譬如:工人为什么不自己劳动,而去资本家那里劳动?用马克思的价值定义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工人自己个体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还可以将利润归已。而马克思单纯用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似无法解释个体劳动的劳动。个体劳动也要有生产资料。
如果马克思将个体劳动与资本家集中劳动一起分析,资本论肯定是另一番情景。因为其理论必须要分析两者生产的差异和各自存在的前提条件。所定义的价值,不仅可以适于集中劳动生产的情况,也要适于个体劳动情况,并给出在选择劳动时的各自价值选择和价值分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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