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和精算不怎么沾边)
一个貌似难度很大的调研,也许给一个高校做课题能做一两年,也许被博士生写成上万字的论文。但是,如果你知识面足够广,结果就能瞬间浮现。
解决方案可以通过逻辑链体现
艺术品无法鉴定真伪→艺术品无法定价→保险标的损失无法计算→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风险→保险标的不可承保
整个案件的关键点在于艺术品无法鉴定真伪。后文详解。
这点再次验证了:保险实务工作的重心不是对保险本身的有什么深入理解,而是对保险标的的一切信息有深入了解。
一个优秀的保险人不是只对保险本身有多深了解(保险学本身没有什么深度可言),而是拥有一个广阔的知识数据库,清楚保险标的的全面信息。
可保风险是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可保风险有以下特性:
1、 风险不是投机性的;
2、 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就每一个具体单独的保险标的而言,保险当事人事先无法知道其是否发生损失,发生损失的时间和发生损失的程度如何;
3、 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 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5、 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
6、 在保险合同期限内预期的损失是可计算的,保险公司承保某一特定风险,必须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收取足够的保险费,以聚集资金支付赔款,支付各项费用开支,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上述第一点不符合,由于被保险人可能利用伪造古董骗保
上述第三点不符合,艺术品属于特殊的标的(这不是致命因素)
上述第六点不符合,中国古董无法定价,无法鉴定真伪。
看到这里大家会疑虑
1、中国艺术品无法定价,无法鉴定真伪。这个结论我是从何得来的?
2、为什么外国有艺术品保险?为什么在国外艺术品保险就可行?
3、在国内也有公司在做艺术品保险,为什么他们就可行?
解答:
1 这个结论是收藏界默认的。现在国内艺术品造假技术很高端,用上了高端的仪器,有专门的考古专家做指导,不要怀疑了,因为这行的利益太大。中国人太聪明了,连文物的碳十四都能改变,各种造假手法层出不穷,在国内的文物鉴定机构完全无法准确鉴定。在本次调研的过程中,高层通过某些途径花了20万购买了一个高仿花瓶,送到上海一个知名的鉴定机构用仪器鉴定,鉴定结果是真品。鉴定仪器的鉴定原理是拥有真品的原子化学元素等数据库,也就是说知道他的数据库有目的的造假,就能成功通过机器检测。即使是国外最权威的机器,检测中国古董的结果也不是保证准确的。
2 国外的艺术品保险对中国古董也是慎重承保的,外国的艺术品交易历史很长,大部分古董都有“族谱”,也就是说在1850年这个铜镜是属于jack的,1902年是属于john的,1950年是属于willson的,2007年是属于tom的,一切有迹可循。同时在外国伪造艺术品是重罪,所以国外的外国古董可以保证真实,也可以定价。外什么国内的古董没有族谱?呵呵,问问文革吧。还有刚出土的古董,哪有族谱?当然,在国外有一种中国古董是绝对承保的,就是八国联军抢劫我们的东西然后被收录到国家博物馆的。
3 国内有公司在做艺术品保险不代表艺术品保险可行(黑社会存在不代表黑社会被社会认同)。
在保险学原理里面说道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风险。但实务中可以为了利益忽略。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不能犯法呢。
有公司在做这个产品,可能背后有灰色的原因,至于多灰色,不提也罢。那么既然艺术品保险承保的风险不是可保风险,保监局会通过吗?
答:要证明风险不可保就要证明古董无法鉴定真伪。虽然无法鉴定的事实在业内是公认的,但请问谁去证明?造假贩子出来证明然后去坐牢?鉴定机构证明自己无能鉴定不了自拆招牌?拍卖机构证明自家藏品无法保真,自拆招牌?这样一来,一个不合格的产品,就变合格了,因为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没人会证明它不合格。
这个调研就以这个结果结束了吗?不然。因为这不是领导想要的结果。领导花资源去调研,结果自然希望是这个产品是可行的。所以调研的步骤可以分为两部分。
1 了解真实的情况
2 让不真实的情况(领导的意愿)无限趋于“真实”
在实务工作中,专业人士的作用很多时候不是用专业知识来给企业、管理层提供意见。而是按照管理层的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打法律的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