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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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必须从根本上加以否定”是个伪命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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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2 10:03:4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2 00:47
如果“传统家庭”指的是传承着儒家文化的家庭,那么这样的家庭就与“役”极为相似。因为儒教的核心就是对 ...
既然你承认了上班的地方也是这样,而这样就是你所说的计划经济,那你怎么不承认企业内部就是一个计划经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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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2 21:17:19
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2 10:03
既然你承认了上班的地方也是这样,而这样就是你所说的计划经济,那你怎么不承认企业内部就是一个计划经济 ...
只是“极为相似”而已,但还不是计划经济,毕竟员工都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也有选择离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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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10-23 07:08:48
从理论上对计划经济的批判,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
--------------从理论上对计划经济的辩护,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站得住脚。而计划经济根本不用理论批判,只轻轻一推,就死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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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10-23 07:10:38
从实践上对计划经济的批判,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能够站得住脚。
------------请你告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意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又是什么意思?如果没知意思,它何以被认为站得住脚?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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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3 10:02:3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2 21:17
只是“极为相似”而已,但还不是计划经济,毕竟员工都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也有选择离开的权利。
照此理解,计划经济下的人也有选择自杀或者越境而离开的权利或者违抗命令的权利,那也是讨价还价的权利,那也不是了计划经济了。

16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3 11:34:22
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3 10:02
照此理解,计划经济下的人也有选择自杀或者越境而离开的权利或者违抗命令的权利,那也是讨价还价的权利, ...
其实我这回复是多余的,因为这个问题你是自明的,你只是在努力找反例而已。

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缔约国,我们中国人也认同《世界人权宣言》为普世价值。“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是作为人的最基本权利。讨价还价,它是建立在人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如果涉及到性命,那就不是讨价还价了,而是胁迫。用枪杆子对付逃港者,用履带车对付和平集会者,这已经威胁到性命,这就不是讨价还价了。

167
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3 13:56:5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3 11:34
其实我这回复是多余的,因为这个问题你是自明的,你只是在努力找反例而已。

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缔 ...
讨价还价并不一定要建立在人权平等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所需之物的不均衡分配以及自由支配上:我之所需,你之所予;你之所需,我之所予,其中的交换比例依靠讨价还价。
也就是说,你前面回帖存在的问题是只涉及到程度的问题,而不是质。质与度是不同的,只有质的不同,才是分类的关键。所以只有在本质上理解了计划与市场的分别,才知道什么是计划经济。

16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3 14:25:49
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23 13:56
讨价还价并不一定要建立在人权平等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所需之物的不均衡分配以及自由支配上:我之所需, ...
这就无法讨论任何问题了。之前我已经把权利平等作为讨价还价的前提条件谈过了,你怎么一转就转到了“所需”的不对等上去了呢?权利与所需,你明知道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69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23 16:48:1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2 01:28
“真正的经济学,也是为了造福人类。”
~~~~~~~~~~~~~~~~~~~~~~~
你搞错了。经济学不是应用学问,经济学 ...
1.经济学可以没有功利目的,但任何学问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所以产生这门学问的目的也在于实现这样的意义。

如果一切都“无为”,那经济学存在的意义在哪里?

“有为”就是为了“无为”,“无为”就是为了“有为”:现在的有为,正是为了以后减少人类活动的错误而探索、总结,从而实现“无为”。而实现“无为”,不正是以无为来达成最大的“有为”吗?

但现阶段的社会达不到无为的阶段,那只能先有为而后图。

2.你的意思,是不是说经济学所发现的“规律”最多只是自然规律的不完全部分甚至根本就与自然规律相悖?

借用你摸象的比喻:今天摸到腿,明天摸到鼻子,后天摸到耳朵……但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摸到大象的全貌。

但如果无为,那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摸这头大象。不摸,则不会有分歧。而事实是,我们对于这头大象是“既摸之,则乐之”。

你也说过:“研究人类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者,他们会尽可能以客者的立场去观察人类社会,这为的是追求尽可能小的偏见,以得到尽可能客观中立的观点。”

很显然,经济学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这头大象,并不是不去摸,他们也摸,他们摸的方法也不是一般人用的方法,而且他们并不急于只摸到一只耳朵就给整个大象下结论。

尤其是你说“这为的是追求尽可能小的偏见”,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经济体制的偏见,就不应该是经济学家该有的立场,而是政治家或者其他家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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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10-23 19:00:53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23 16:48
1.经济学可以没有功利目的,但任何学问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所以产生这门学问的目的也在于实现这样的意义。 ...
不是“可以没有功利目的”,而是根本就不应该有研究对象的功利目的。这为的是追求更为客观公正的立场,追求更小的偏见。这跟意义与否无关。

以人类立场来观察人类社会,这就是以主者的立场来观察自身,这就叫主观,这就必然带有主观偏见。为求更加客观,为求更小的偏见,我们至少要把人类社会放到整个动物圈中统观,甚至放到整个生命圈中统观。

至于经济学的意义,这就跟人类研究整个自然界的意义一样,那就是有趣。经济学家们明知道人类不可能全面观察而无一疏漏,因此只能够比一比,看谁比谁更正确一些。就跟跳高一样,明知道跳不了多高,那就比一比看谁跳得更高。这就是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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