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观点跟我在写《东方社会主义实践问题研究》之前的观点很相似,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这种观点后来被我自己否定了。因为这种观点不是从既定的事实出发去考察事实,然后再得出结论。而且以社会主义的概念出发去逻辑地演绎现实。“现实社会的性质并不是以人们的计划和头脑中的想法为依据的;也不是以未来的、尚未实现的社会生产方式为依据的。现实社会的性质是由现实存在的社会的生产方式为依据的,现实的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着现实社会的性质。”(摘自《东方社会主义实践问题研究》)。
从另外的一个层面说,不管是不是马克思说阐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确切的意义应该是公有制所特有的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方式总该是他们的共同点,共同的质。不然,希特勒和萨达姆也是社会主义者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