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fb
3744 53

"斯密悖论"纯属胡説八道 [推广有奖]

31
lwzxy 发表于 2013-7-29 08:51: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3-7-28 23:11
分析得有道理。这是那些只会一维思维的憋足的经济学家误解了斯密。
在价格决定上,马歇尔以为,价格一方面由供求决定,一方面由生产成本决定,在价值论上做了折衷。这种所谓“二维思维”彻底解决了价格决定的问题吗?

成本价值论者,根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人们愿意付出艰辛的劳动去获得没有什么用途的钻石呢?

是后人“误解”了斯密呢?还是说这话的人根本就不了解斯密呢?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使用道具

32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09:11: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3-7-28 23:06
老贝呀,你一直以为商品的二重性是马的创立,所以你才是马门徒嘞。
……有证据么?

使用道具

33
罗鹏 发表于 2013-7-29 12:29: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wzxy 发表于 2013-7-29 08:43
不敢当。

熊彼特不属于奥派,至少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会如此认为。熊彼特虽然算来和米塞斯同为庞巴维克 ...
谢谢你的回答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使用道具

34
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29 13:3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09:11
……有证据么?
如果老克认为老马上面的话是错误的,那么下面这些话是不是也都错了尼?
1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2  “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
3 “虽然前者代表的劳动多得多,从而价值也多得多。”
4 “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
…………如此等等!
——以上均引自《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2165057

----------
你告诉我你引用的这些马克思的话来反驳我,那你到底认为马是对的,还是错的呢?

使用道具

35
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29 15:12: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09:11
……有证据么?
你以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钱)……二者可以相互分离,独立存在么?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2165057
---------
证据之二

使用道具

36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16:32: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3-7-29 13:33
如果老克认为老马上面的话是错误的,那么下面这些话是不是也都错了尼?
1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 ...
哈哈!引用这些话不正是要告诉你,既然你能够认识到老马上面的话是错误的,为何认识不到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马氏观点都是错误的尼?
————的确是理解能力跟不上哈!

使用道具

37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16:41: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3-7-29 15:12
你以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钱)……二者可以相互分离,独立存在么?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 ...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分明是斯密首先建立的范畴,如何就成了马经余毒?
…………所以你所谓的这两个“证据”,实在是令人忍俊不禁也!

使用道具

38
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29 16:48: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9 16:41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分明是斯密首先建立的范畴,如何就成了马经余毒?
…………所以你所谓的这 ...
呵呵!你只要承认这两个“证据”够证据力就行。至于让人“忍俊不禁”这也是“证据”事实本身的内容,因为要成为一个“马氏分子”的确是会让人“忍俊不禁”。

使用道具

39
罗鹏 发表于 2013-7-29 21:33: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wzxy 发表于 2013-7-28 17:42
效用价值论并非是说“商品的价值仅决定于该商品的效用(使用价值)”。效用价值论中的“效用”,指的是行 ...
探讨点问题
我认为效用价值论同奥地利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还是有区别的
效用价值论,是法国的萨伊提出的,但他没有边际效用概念。
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商品效用决定的,用规范一点的语言,就是“价值是效用的增函数”。
而斯密的价值论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此商品的劳动决定的,规范地说,就是“价值是生产劳动的增函数”。
巴斯夏所谈到的英国派、法国派,所指的就是上面两种价值论。
奥地利学派,是巴斯夏那段文字之后,采用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奥地利学派的价值论,规范地说就是,价值决定于最后一件商品的效用。这同效用价值论不是一回事了。还有一个佐证,萨伊所指的效用,不知道是谁的效用,而奥地利,明显指消费者的效用。边际效用递减律,谈的是消费者,肯定不涉及生产者的效用评价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理解。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使用道具

40
罗鹏 发表于 2013-7-29 21:42: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另:效用论和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论(如递减律)与边际效用价值论,也是有区别的。前一种是解决“是什么”、“怎样变动”等问题,而后者则是解决“价值的决定因素是什么”的问题。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1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