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晚,中国银行公布拟发行600亿元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那么什么是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2012年12月7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合格资本工具认定标准作出界定,明确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或转股的触发事件。
减记型资本工具属于商业银行的创新融资工具。 “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商业银行从今年起发行的次级债必须满足“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等。减记条款是指,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地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及以下。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发生者: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银行将无法生存;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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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网上转贴,并没有说清楚,问了下牛度娘,回答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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