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国家划分(设立)城市的标准主要是以(非农业)人口的多少来划分。通过人口的数量规模等级来决定其城市的规模大小。也间接决定了该城市的发展基础与未来定位。这种划分也更多地体现了纯粹行政划分的功能。
但我认为中小城市一概地以人口划分是不足够的。应该在人口多少的基础上再结合自然禀赋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两个类别指标进行划分。因为中国的人口地理分布是不均衡的。最著名的是胡焕庸线,即爱珲-腾冲线或瑷珲-腾冲线,该线以东集中了中国大部分的人口。因此,在中国东部人口密集区的小城镇与西部人口稀疏区的小城镇在管辖范围、城市功能上差别是较大的。理应在人口多少的基础上再结合自然禀赋条件和社会发展情况划分。这里的自然禀赋条件包括:行政区域面积、可利用土地面积、人均可利用土地(耕地)面积、人口密度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经济总量(GDP)、工业总产值、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判断当地经济构成主体)、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等。这样划分的中小城镇在比较上才更有现实意义,也不会与原来的划分方法有很大的冲突。
此外,基于现有行政区划体系下,中小城镇基本上还是围绕着所在区域地级市为中心进行规划发展的。通过人口规模结合自然禀赋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划分的中小城镇更能体现出其与其他地区的现实差异,有利于省(自治区)有针对性地实施区别发展规划,打破原来中小城镇(县)只能围绕附近地级市发展,甚至被地级市制约而难以独立发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