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边际效用递减定律与使用效用递减定律的条件不符。
一、论证边际效用递减定律的条件(或者实例)是一次消费中表现出的现象,比如一次吃饭,最后一口饭的效用最小。
二、运用边际效用递减定律的条件(或者实例)是不同次消费之间的关系,比如这顿饭与那顿饭之间。在边际效用递减定律的应用中本人绝对没看见有人在一顿饭这个范围谈论问题。
三、在同一事件的不断重复条件下要论证出效用递减定律,是不可能的。比如一次喝水、2次喝水、3次喝水……。
结论:边际效用递减定律与马克思反比定律一样,是绝对错误的。都只是理论为了解释实际(主要是量多价低现象)而进行的混乱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