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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投稿] 大家对房产税试点扩围有什么看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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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房产税试点扩围有什么看法? 房产税扩围将锁定“杭州方案” 来源:长江商报
2013年08月04日09:27 我来说两句(0)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先于“时间表”的出台,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经在包括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之间,形成初步共识。
  在正式下发前最后一刻被国务院“叫停”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下称“杭州方案”),成为上述三部门之间形成共识的基础。作为模式之一,“杭州方案”中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等内容,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在其他城市推广。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提出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总体精神,包括住建部在内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汇总近期市场监测情况、相关材料以及对策,在国务院提出要求时,向国务院进行汇报。
  扩围共识
  未来将以“杭州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工作,我们一直在按照既定程序做,审定了一些地方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但是什么时候正式扩围,扩围几个城市,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我们更多的是负责技术方案。”7月30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表示。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总计有4-5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并会签了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征收扩围方案,而与杭州市同期上报的地方政府扩围征收方案,则基本停留在技术方案的阶段,仍须进行方案的调整和修改。
  记者了解到,作为已经进入会签程序的“杭州方案”,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其他城市将要进行的试点扩围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规模”推出
  房产税试点扩围或采取“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进行
  “简单点说,在试点之后你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你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知情人士解释。
  然而,尽管杭州方案在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三个主管部门层面取得了共识,但最终国务院面对三部门会签的“杭州方案”时,仍然要求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押后下发,而按照住建部等部门的计划,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本是准备于4月26日向社会公布并开始执行的。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在驳回三部门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方案”的过程中,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
  2010年,国务院集中批准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方案。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也是集中会签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征收方案。因此,如果不出意外,本次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城市扩围,也将采取“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进行。
  “如果地方政府已经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那估计拖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是有必要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认为,确实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但是,两位接近政府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均证实,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对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技术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够“集中批准一批”的数量。
  ■ 聚焦
  房产税离我们
  究竟还有多远?
  业内人士称,房产税的正式推行还很长远。实际上,现在的税制改革遇到了天花板效应。房产税最大的优势在于房子是不动产,但现在却有人说非得要考虑房产超过多少面积之后才能征收,这就完全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其原理就是,只要房子是固定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在的区域里,那就需要征收房产税。这和持有多少套,有多少面积,都没有关系。如果房子在农村,没有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那就不需要征房产税。关于具体的房产税方案,一些内部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士也认为还不成熟,还不到公开的时机。
  能否成为抑制房价上涨的定海神针?
  有专家称,房产税不管税收设计如何,既能平定房价,又能平定租金。但一定要有前提——必须是针对存量房。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之所以效果不太明显——是因为他们只针对增量征收,而没有对存量征收。因为征收房产税需要有豁免范围,那就需要公示所有人的房产信息。这样,可售房源量就会立即增加,可买和可租的房源也会增加。
  还有人认为,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实现财产上的二次分配。房产税的提出应该是有这样的初衷。
  ■房产税大事记
  1998年
  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房产税。
  2010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4月,国务院发文,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定房产税政策。
  9月,出台调控措施,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2011年
  1月27日,上海、重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2012年
  1月,住建部联合财政部评估房产税执行效果。
  2月18日,住建部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
  8月29日,国务院称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房产税或成财政收入可持续来源。
  2013年
  6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研究工作。
  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
  ■ 分析
  未来房产税或将替代限购
  “未来肯定会出现一些更为长期的政策,来取代当前的限购政策,比如说房产税改革、差别化信贷税收等,而这些牵涉到信息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健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表示,房产税改革的实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形成正常稳定的地方财源,也会使调控长期化和常态化。
  本版稿件据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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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产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大学教授 中国房地产业 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市场 中国经济 中央政治局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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