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了对于价值观的数学定义,就为价值观的逻辑运算奠定了基础。人的价值观是由人对于所有价值事物的主观价值率所组成,这就要求价值观的所有基本构成元素是相对独立的。然而,由于世界上所有价值事物之间存在各种复杂的逻辑关系:如从属关系、互补关系、互容关系等,因此必须对所有价值事物的价值率进行分析、归纳、综合和逻辑运算,才能确定一个客观的、准确的、清晰的价值观模型。
一、价值观逻辑运算的客观本质
统一价值论认为,事物的价值率是事物最重要的价值特性,它反映了人作用于该事物以后将会得到多大的收益率或价值增长率,事物的价值率在根本上决定着人对于该事物的根本态度:凡是价值率较高的事物,人就会千方百计地接近它、得到它、利用它和发展它;凡是价值率较低的事物,人就会千方百计地远离它、抛弃它、闲置它和消灭它。因此对于各种事物的价值率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计算就必然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最重要、最关键的问题,也必然成为人的价值观的核心内容。由于价值观的客观目的在于识别事物的价值率,它是事物价值率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值,人对于事物的价值观实际上就是事物的主观价值率,因此价值观的逻辑运算在本质上就是人脑对于各种事物价值率的逻辑运算。
世界上各种价值事物之间存在两种最为常见的集合逻辑关系:一是并集逻辑关系,即母集是由众多子集组成的并集所构成;二是交集逻辑关系,即母集是由众多子集组成的交集所构成。因此,价值观的逻辑运算也相应地分为两种常见形式:一是价值观的并集运算,二是价值观的交集运算。此外,还是其它形式的价值观集合运算,在这里就不予以详细阐述了。
二、价值观的并集运算
当某一母集事物是众多子集事物的并集时,人对于母集事物的价值观可由各子集事物的价值观的并集运算而得,从而构成并集价值观。例如,水果是苹果、梨子、桔子、西瓜、桃子等事物的并集,则人对于水果的价值观可由各个具体的水果种类的价值观的并集运算而得。
并集价值观:设A=A1∪A2…∪AN,则主体对于母集A的价值观称作各个子集Ai价值观的并集价值观,用∣WA∣来表示。
一般情况下,母集事物的并集价值观并不等于各个子集事物的价值观的代数平均值。可以证明(从略),母集的并集价值观与人对于各个子集事物的作用规模有关。
价值观并集定理:主体对于某一母集的并集价值观∣WA∣等于各子集的价值观矩阵WA与各子集的作用矩阵X之点乘,即
∣WA∣=WA·X
=∑(ωi×χ i) (3-3)
其中,X={χ1,χ2,…,χn}称为各子集的作用矩阵,χi表示人对第i个子集事物的作用系数,它反映了这个子集事物所注入的价值量在整个母集事物所注入的价值总量中的比重,反映了价值资源在不同子集事物之间的分配比例。
不难发现,只有当各个子集事物的作用系数完全相同时,母集事物的并集价值观才等于各个子集事物价值观的代数平均值,即当χ1=χ2=…=χn=1/ n时,有:
∣WA∣=(∑ωi)/n (3-4)
三、价值观的交集运算
当某一母集事物是众多子集事物的交集时,人对于母集事物的价值观可由各子集事物的价值观的交集运算而得,从而构成交集价值观。例如,一个人同时具备丑陋、无知和恶毒三种品行,则别人对于他的价值观(或看法、评价)可由丑陋、无知和恶毒三种品行的价值观的交集运算而得。
交集价值观:设B=B1∩B2…∩BN,则主体对于母集B的价值观称作各个子集Bi价值观的交集价值观,用∣WB∣来表示。
可以证明(从略),母集的交集价值观等于各个子集的价值观的乘积,即:
价值观交集定理:主体对于某一母集的交集价值观∣WB∣等于各子集的价值观之乘积,即
∣WB∣=∏ωi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