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解释:
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总额(千美元):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额指在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实际进、出口额。
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出口总额(千美元):货源地出口额指出口货物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的实际出口额。
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进口总额(千美元):目的地进口额指进口货物的消费、使用或最终抵运地的实际进口额。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经营单位是指进口企业,目的地和货源地是实际的生产和使用企业所在地,需要知道的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进出口权,所以有些企业会委托其他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理进口,也就产生了进出口代理商,但是代理商进口之后并不是自己使用。
综上,我建议用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的进出口额来做实证分析,比如北京聚集了许多外贸公司,但是实际的工厂可能设在天津、河北,所以北京并未使用进口物品,所以算在北京头上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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