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说去,其实就是两个英文单词:right和power.
right:本意是正当、 合理、 正确、适当的含义,由此引申出权利的意义。
也就是说,人们有权去做正当合理正确适当的事情!谁也挡不住,谁挡谁就侵犯了别人的正当权利。
power:本意是力量,一种能够令人不得不遵从的力量,由此引申出权力的含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right,由于其正当合理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一种令人不得不顺从的力量——power.
理能服人!合理即有了力量!
所以说,正当合理,既可以说是权利,也可以产生权力,两个词都可以用,就看你强调的是正当合理性,还是强调它的力量、它的不可侵犯性。
但是反过来呢,power 却不见得必然推出right,因为权力这东西只是一种力,并没有限定其来源。
有很多权力的来源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比如所谓强权,就是明明不合理,还要凭借暴力强制来让人屈服的权力。
但是在中文里,权利这个词用得比较糊涂,更多地被用作权力和利益的含义,即有权获得某种利益的意思。
这就既不一定是right,也不完全是power了。
这当然也不奇怪,权力和利益是密切相关的。
可笑的是,周百五同学,居然把power说成是统治者的特有之物,把right说成是被统治者和弱势群体享有的某种权力,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真亏他想得出来。
原话在此:“权力的主体是统治者或强势人群,而权利的主体经常是被(权力)统治者或弱势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