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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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经济学]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线性与非线性定价 -- 交易范围角度分析 -- 学习心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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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c#sofa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5 15:39:00
涨姿势
Sofa

22
发表于 2013-9-5 19:25:03
thx

23
diannaomang 发表于 2013-9-5 20:03:51
谢谢

24
lpw3582288 发表于 2013-9-5 20:04:53
分析的很有道理学习了

25
peyzf 发表于 2013-9-5 23:45:09
see.

26
zhouyang1764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6 09:31:14
关注楼主继续传播有关博弈等方面的知识

27
友联投资 发表于 2013-9-7 20:59:08
这是塔中擦象牙吗?

28
刘旖 发表于 2013-9-7 22:40:26 来自手机
友联投资 发表于 2013-9-7 20:59 这是塔中擦象牙吗?
有话请直说

29
友联投资 发表于 2013-9-7 23:46:58
刘旖 发表于 2013-9-7 22:40
有话请直说
没有,没有!
只是没仔细琢磨您发布的观点是:  实际应用规划,还是案头随意写写!
我自己没琢磨透----------因为“交易”二字,自己私自认为,假设性前提太多,就剩塔中牙了!

随便说的,很不当,请指正!

30
刘旖 发表于 2013-9-8 00:37:24
友联投资 发表于 2013-9-7 23:46
没有,没有!
只是没仔细琢磨您发布的观点是:  实际应用规划,还是案头随意写写!
我自己没琢磨透---- ...
写的比较匆忙,未对主要概念作好定义,所以产生了疑问吧。
交易范围解构一下就是:
1、 交易的主体范围-即买卖参与者的范围。
2、 交易的渠道范围-即买卖参与者的接触渠道范围,例如集市,电子平台,媒体,股市,期市,展会等等。
3、 交易的时间范围-即买卖参与者可以选择的交易时间段的交错与重合的可能范围。
4、 交易的标的范围-即买卖参与者可以选择的交易标的物或服务的可选范围。
这些都是制定具体战略的角度,文中没有对以上全部“范围”做系统讨论,可以再考虑考虑,仅一篇简短的心得吧。
亚氏 形而上学 研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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