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3-11-4 07:34
只是你的个人感受而已,发发牢骚、出出气。要知道、权大于法,不=于权能指定真理!权倒了,真理 ...
“
在我们这里,真理是由权力指定的,方法论也是由权力指定的,连看待历史的态度也是由权力指定的。”这句话是有证据的,但这证据并不是太多人能够看懂的,不管你读过多少遍宪法也没有用。
一个民主国家,她自然会有一部民定宪法。民定宪法与钦定宪法不同,民定宪法是公民的共同约定,其特点就是简单,而且里面不会有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东西。我们的宪法不是民定宪法,因此它非常复杂,而且里面有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东西。你知道什么叫“专政”吗?你知道什么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吗?你根本就读不懂这部宪法。
你读不懂这部宪法,那么就一定有人掌握着宪法的解释权,那就等于永远掌握着权力。这就叫垄断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