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价值理论告诉我们,一切商品的价值都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凝结在商品价值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格变动的终极原因。一切商品都凝结着一定数量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可以是具体形态的体力劳动,例如耕田织布,同时又可以是抽象形态的劳动,即都是人的劳动力—脑力和体力的耗费和支出。人们交换商品,实际上是交换各自的劳动。也正是这种抽象形态的劳动,形成了商品的价值。形成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社会现有的标准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生产一个单位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二、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劳动价值基础学说之上,并根据其自己设计的逻辑体系得来的,其构造上是非常严密精确的,几乎没有重要的逻辑破绽,其惊人的思想说服力至今仍令人叹为观止。
三、究竟是什么东西决定着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认为终极因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西方经济学者则认为劳动因素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市场供求活动决定的商品的均衡价格。到底是哪种说法更合理呢?我认为可以用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看问题要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理解。一方面劳动价值理论和均衡价格学说各有其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对两者进行整合性研究至今也没有出现能得到普遍认同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别是劳动与资本之间关系的秘密,那么运用劳动价值理论的分析方法应该是适用的;研究市场价格和市场体制运行的一般规律,那么价格均衡理论的分析就可能是比较合用的工具。反过来如果用价格均衡理论来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肯定得出庸俗的结论,这是许多西方学者曾经做过的事情;但如果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市场价格和市场体制运行的一般规律,则会出现分析论证的粗疏和实践的不适用,这又是我们的学者过去曾经做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