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的复杂程度和熟练程度等等作用有二,一是改变劳动生产力,此时商品数量增加,质量不变,马克思的反比定律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得出来的;二是商品数量不变,提高商品质量,马克思没有讨论这个。这二者都可以增加社会总价值量,但是不一定增加单位商品的价值量。
你并没有理由证明新产品或者新质量的产品的价值量一定增加,说话不要想当然!比如现在的电脑,其品质比以前高得多,但是它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比以前小得多,为什么?因为集成电路这种技术与二极管相比具有这种性质(更具体的理由太深奥,我也就不讲了)。是的,发明集成电路是一个很复杂的脑力劳动,但是生产集成电路的工人的劳动却比以前要简单。阁下是不是以为集成电路更先进了所以生产它的工人的劳动也复杂了?我是一再强调高品质的商品会有更多的价值,但是那是我,不是马克思。我那是揭示出几个定律后才有的结论,马克思没有完成这份工作。那几个定律还直接否定马克思的反比定律,从而将数量和质量统一起来了。统一中的一个重要定律就是上贴说的“价值=劳动力×劳动时间,即Q=FT”。马克思讲的确定价值的两个因素——劳动时间和倍加关系,是不是由我这个公式统一了?马克思一再强调劳动力创造价值,可是其价值决定公式中有劳动力的影子吗?
什么“一种商品不能参与另一种不同质量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决定的”?他们的价值是由同一个法则——Q=FT确定的!
不错,因为价值转型有些商品的价格会偏高其价值,可是你凭什么肯定此时的工资就会偏高呢?在价值转型下部门的利润是不等于部门的剩余价值的,你凭什么得出部门工资能上涨的这个结论?你算给我看看。嘿嘿,马克思在数学上一塌糊涂,我可不是这样。明显的逻辑在那儿麻,价值转型在于利润平均化,不在于工资平均化。工资是什么?是成本里的东西,价值转型又不是要平均成本。
我能在马克思的基础上揭示出平均化规律,并指出有利润、工资、税金这三个平均化,那么你就别想只用利润这一个平均化来说明有另两个平均化。
我的Q=FT不需要马克思讲的那些假设,它能不能将马克思讲的一切都包含进来?马克思必须有那么多不实际的假设只在于他将“劳动力”这个因素高忘了,他的数学水平太差!当你批判科学技术创造价值是谬论时,你可曾想过劳动者的劳动复杂程度、文化程度等等本身就包含科学技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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