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pannj希望我先将“劳动价值”研究透了再来谈“商品价值”,因为先有“劳动价值”才有“商品价值”,这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希望不要把事物的特殊性来解释普遍性。并建议先把“劳动”与“价值”分开去探讨。
其实,我对“劳动价值”问题在原文中有所分析,也许文章太长,有些人没仔细阅读。既然Peterpannj先生要我将“劳动价值”问题研究透,那不妨专门来谈谈这个问题。
我认为,我们可以先从“劳动”概念的特点、特性说起。根据我的观察,劳动具有以下特点、特性:
1.“劳动”是人的“意识”下的活动。
按照“百度百科”的有关解释,人的劳动,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经验的人在生产过程中有目的的支出劳动力的活动”,亦“是发生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活动.其实质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有一定目的的自身活动来调整和控制自然界,使之发生物质变换,即改变自然物的形态或性质,为人类的生活和自己的需要服务”。根据“其实质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有一定目的的自身活动来调整和控制自然界”这句话。它说明,“劳动”是人的“意识”下的活动,因此,它也属于“意识”概念的范畴。
2.大多数情况下,人的“劳动”必须拥有相应的工具、设备才能得以施展。
人如果仅靠四肢,只有几种“劳动”动作可做。比如:手扒、肩抗、脚踩、肘击等数种简单动作。而缝衣,必须有针;锯木,必须有锯;砍木,必须有斧;纤夫拉船,必须有绳…..。总之,没有相应的工具、设备,人的“劳动”无法施展和实施,也就等于没有了“劳动”。而且越是复杂、精确、高端的“劳动”,越离不开复杂、精密、高端的工具、设备。
3.人的“劳动”必须通过劳动对象的变化才能得到显现。
人的“劳动”本身,可以说是“无形”的。只有通过劳动对象的变化,才能显示、显现“劳动”的成果。木料锯断开了,说明这经过了人的“劳动”;田地种上了麦子,说明麦田也经过了人的“劳动”;汽车装配成功,也说明了人的“劳动”…..。毫无疑问,劳动对象没有相应的改变,人即便做了不少“劳动”动作,人们也不会认可这样的“劳动”。
4. 人的“劳动”具有“差别性”特点。
马克思只指出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实际上,劳动的“差别性”远远不止这些方面。比如,有认真的劳动,也有马虎的劳动(态度差别);有高效的劳动,也有低效的劳动(效率差别);有高质量的劳动,也有劣质的劳动(质量差别);有有效的劳动,也有无效的劳动(效用差别);有高端设备工具的劳动,也有简陋工具设备的劳动(工具差别)等等。
5. 人的“劳动”的结果也具有“差别性”。
由于人的“劳动”本身(比如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和熟练性劳动等等)有“差别”;“劳动”的条件(包括工具、设备、材质以及零部件等内容)有“差别”;人的“意识”(包括知识、文化、认识、思维、经验、判断、理解、创新、技术能力等诸多方面)有差别;以至“劳动”的结果也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有成功的“劳动”,也有失败的“劳动”;有正确的“劳动”,也有错误的“劳动”;有有效的“劳动”,也有无效的“劳动”;有正价值的“劳动”,也有负价值的“劳动”…..。总之,劳动的结果不都是确定的。
6.人的“劳动”只是商品生产链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商品生产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项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工艺工序安排、产品检验、包装仓储、运输销售、售后服务、广告营销、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个环节。在这里,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对整个商品生产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没有产品设计,工人怎么进行商品生产?没有及时的原材料供应,工人的生产劳动就会中断;工艺工序安排不合理,产品检验不认真,那么工人的生产劳动成果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次品频出;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控制不力,企业无法正常运转;而营销人员不努力,产品销不出去,工人的劳动等于白费….。显而易见,商品各个方面的生产环节对商品的制造和“商品价值”的形成都有作用并产生影响。只强调生产性“劳动”对“商品价值”的影响,不讲其它方面对“商品价值”的贡献,完全是只见树木不见树林!
7.人的“劳动”耗费和付出,与“劳动成果”的获得不一定成正比。
人的“劳动”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是:耗费或付出了劳动,劳动的结果却可能大失所望,两者不一定成正比。比如:农民种菜,遭遇酷暑,菜都枯死,农民的劳动白费;工人制鞋,尺寸量错,鞋子无法穿用,只能报废;批量生产的衣服式样过时,少人问津,于是降价出售,结果亏了本;同样制作一个椅子,一个用传统的木锯、木刨,另一个用专用机床设备。最后肯定是前者比后者费时费力多得多,但结果却一样,有时质量还不及后者…..。
8. 人的“劳动”最大的特点、特性,就是具有较强的依附性。
从以上一些特点、特性也可以看到,“劳动”的整个过程往往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包括人的“意识”制约;工具、设备的制约;材料、零部件的制约;以及只有通过劳动对象的变化,才能显示“劳动”的存在;和“劳动”的耗费、付出,与“劳动成果”的获得不一定成正比等方面,可以充分看出:“劳动”行为缺乏主动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相反,在它的身上更多的展示的是一种被动性、依附性和从属性。
根据以上“劳动”的特点、特性,使笔者形成了以下一些看法:
1.总的来说,“劳动”是“无价”的!
所谓“无价”,包含两层意思:或者没有“劳动价值”;或者相反,具有很大的“劳动价值”。在实践中,如果是错误的劳动、没有必要条件的劳动、劣质的劳动,劳动的结果必然失败,“劳动价值”也必然归“零”甚至或为“负”值。而正确的劳动、必要条件充分的劳动、高质量的劳动,其“劳动价值”才可能为“正”值,或者“劳动价值”很“高”。因此,“劳动价值”究竟怎样,往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评估,不能一概而论。
2.“劳动”行为在整个商品生产环节中也依然处于从属地位。
“劳动”的被动性、依附性和从属性特点,使它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也依然处于从属、被动、依附的地位。比如:工人必须在产品设计师的指导下进行产品生产;他们必须在工艺师工艺、工序的安排下进行生产劳动;同时必须在质量检验员的规范要求下劳动操作;在机修人员的协助下维持正常生产。事实上,任何“劳动”,都离不开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协助。没有物质条件基础的“劳动”,只能是“空”对“空”的产物。
3.以工人为代表的“劳动者”在经济社会中也处于从属地位。
“劳动”行为的依附性和从属性特点,使以工人为代表的“劳动者”也具有较强的从属性、依附性特点。工人只有被聘用、雇佣,才有工作、劳动的机会,才有获得劳动报酬、经济收入的来源。如果按照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工人并不缺劳动能力,他完全可以创造自己的“价值”。而实际上,如果没有工作,他的劳动能力等于“零”。即便他很勤奋,但也绝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养家糊口的“价值”和经济利益!
“劳动者”在经济社会中的从属地位,决定了“工人”这个群体不具有领导因子。所谓“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豪言壮语,100多年来只能成为一种梦想,从来没有真正兑现过,也难以被兑现。相反,“工人”群体合法、合理的利益却常常被侵占和侵犯。因此,工人群体的群众组织--“工会”,应该理直气壮地成为承担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代表人。可惜的是,我国的“工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却只成为了一道摆设。
4.“劳动价值”在“商品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不具有主导性。
Peterpannj先生认为,先有“劳动价值”才有“商品价值”,这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此我不敢苟同。固然,人工制造的商品,“劳动价值”在“商品价值”中的确占有一定比例,但决不处主导比例。“商品价值”高不高,与产品的设计有着绝对的关系:“苹果”的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产品在全世界热销,与乔布斯创新的设计和超前性的创造无法分割开来;“商品价值”高不高,也与商品的材质具有很大关系:同样是坐椅,红木、乌木做的肯定比杂木贵、价值高;“商品价值”高不高,又与商品功能、性能很有关系:手机比电话机价值高,就在于它的功能、性能优于电话机;同样是白酒,一个是酿造,一个是勾兑,工艺不同,其价值也必然不同…..。同时,连想到自然产品中,野山参恰恰比人工培植的参贵、值钱,说明“劳动价值”在整个“商品价值”中并不占有主导地位。又比如“科达”胶卷,工人生产的“劳动价值”并没有多大改变,但如今产品的辉煌期已去,商品的“价值”完全今非昔比!由于不知道Peterpannj先生如何得出先有“劳动价值”才有“商品价值”,这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这一结论,因此,这一问题还需向他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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