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gmyy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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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关于《著作权法》中另投他刊的看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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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myysj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23 16:46:1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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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这个法条如何应用?
这条前面说的很明白,不过现在很少有这样做的杂志。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句怎么解释呢?一些期刊公开声明审搞周期等事项,比如“3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可另投他刊”。这属于“双方”另有的约定吗?
如果期刊没有约定,那么我三十日后另投他处,万一两个期刊都录用了,都没通知我,我有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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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著作权法 著作权 如何应用 录用通知 如何 著作权法

沙发
windxc 发表于 2013-9-23 21:52:13
你不是理解的很明白吗?
所以最好不要一稿多投,避免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也很低,一般要刊登正规杂志社都会通知你的

藤椅
安大law 发表于 2013-9-23 22:17:35
一些期刊公开声明审搞周期等事项,比如“3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可另投他刊”。然后你投了该期刊,表明你对该规定认同,属于“双方”另有的约定。
如果期刊没有约定,那么三十日后另投他处,万一两个期刊都录用了,都没通知我,你实际上是没有责任的,至少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板凳
千年孤独 发表于 2013-9-23 22:25:04
目前,绝大多数期刊都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我们能够告杂志社吗?

报纸
qgmyysj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27 15:54:01
安大law 发表于 2013-9-23 22:17
一些期刊公开声明审搞周期等事项,比如“3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可另投他刊”。然后你投了该期刊,表明你对该规 ...
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我们的法律执行层面实在是太差了

地板
十一年的 发表于 2013-10-6 00:12:33
一般期刊早就申明了审稿期是多长时间。不算违法滴,大哥。

7
cxx8181 发表于 2013-10-6 04:42:46 来自手机
安大law 发表于 2013-9-23 22:17
一些期刊公开声明审搞周期等事项,比如“3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可另投他刊”。然后你投了该期刊,表明你对该规 ...
一稿多投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投稿人,有些并未履行通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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