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拓跋龙九
8311 96

300字说清说透:从现代产权理论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推广有奖]

11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10:31
qi509 发表于 2013-9-25 19:20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选取的最基本、最微小的研究样本,是“商品”,”——————这个大错特错。马克思主 ...
整个《资本论》的核心是“剩余价值”,马克思的所谓的商品只不过是为“剩余价值论”所做的铺垫。
基本上,我支持这个判断。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2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16:06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3-9-25 20:10
互相玩起来了,如此简单高明的两位反马分子您俩,等等,就不能商量好后,再反吗??{:soso_e1 ...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不在于学术,而在于它有政治上的利用价值。
职业革命者需要革命的理论支持,简单说,马克思的所谓学说迎合了职业革命者的胃口。

如果没有马克思,职业革命者照样会捧出一个“牛克思”——只要他的理论够煽动性。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3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3-9-25 21:20:29
  1. 如果没有马克思,职业革命者照样会捧出一个“牛克思”——只要他的理论够煽动性。
复制代码
如此《资本论》的论者,面对工人的悲惨命运,居然没有一点人性。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拓跋龙九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4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34:05
mkszyz 发表于 2013-9-25 21:09
显然是不存在买卖的哦。
因为买卖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啊。
是的,交易的2个前提条件是:
1,交易双方必须确认对方对交换物品的权利。我承认你手上苹果的产权,你承认我手上梨子的产权,然后我们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界定:你要用多少个苹果来交换我1个梨子?如果我知道你根本没有苹果,你手上拿着的苹果不是你的,我不会和你交易下去。

2,交易双方必须确认交易都对他们有好处,也就是“消费者剩余”(这才是真正的“剩余价值”)。你手头上有苹果,我手上有梨子,但是如果我感觉交易条件不够吸引,我就不会交易。同样,对方也一样。

这个帖子的主题,仅仅是说明交易的第一个前提条件。第二个条件,则推翻了马克思主义的所谓“价值规律理论”的金科玉律——等价交换原理。人类直觉上是正确的等价交换“原理”,为什么是错的?很简单:没有消费者剩余,就根本不存在交易。没有好处,人们就不会交易。一个馒头=1元,但你买2个馒头时递给卖馒头的大叔10块钱,然后大叔跟你说:根据马克思的等价交换原理,钱不用找了,我给够10个馒头你吧。你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5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38:52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3-9-25 21:20
如此《资本论》的论者,面对工人的悲惨命运,居然没有一点人性。
有一种人,你和他讲学术,他和你扯道德,你和他讲道德,他和你谈法律,你和他谈法律了,他就和你讲伦理。

真TM够扯的。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6
mkszyz 发表于 2013-9-25 22:29:04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34
是的,交易的2个前提条件是:
1,交易双方必须确认对方对交换物品的权利。我承认你手上苹果的产权,你承 ...
你说的不见得对,有时候交换双方并不是平等的,有一方比较强势,所谓的买方市场或卖方市场,结果就是交换时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但交易还是在进行,所以你说的不完全对的。
已有 2 人评分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拓跋龙九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龚民 + 1 热心帮助其他会员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2   查看全部评分

17
qi509 发表于 2013-9-25 23:05:56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5 21:38
有一种人,你和他讲学术,他和你扯道德,你和他讲道德,他和你谈法律,你和他谈法律了,他就和你讲伦理。 ...
回答的很给力。支持。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拓跋龙九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8
拓跋龙九 发表于 2013-9-26 02:26:45
mkszyz 发表于 2013-9-25 22:29
你说的不见得对,有时候交换双方并不是平等的,有一方比较强势,所谓的买方市场或卖方市场,结果就是交换 ...
呵呵……我喜欢你的发言。

因为,你的发言引出了宏观经济学最大的也是永恒的话题:市场管制。换句话说,就是暴力(或者强制机构)对于交易的影响。

你晚上回家,突然有一个把刀子架在你的脖子上,问“你要钱还是要命”,显然,这不是商品交易——尽管你真的把钱包所有钱都给了他,去“买了”自己的小命。

权力在交易中的重要性在哪里?最简单的阐述就是:权力是交易前提的前提。交易的前提条件,是产权的确认,而关于产权确认和界定的具体合约安排,由什么保证呢?答案就是:暴力,或者说,是“权力”。拥有苹果的人,为什么要放弃苹果去换取别人的梨子?而不是直接抢过来?因为暴力的约束,抢劫者会被抓住并被惩罚。

科斯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启发出了一个人类之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无线电波发射频道,看不见也摸不着,人类发明无线技术之前,根本不存在这方面的使用权利界定,但是无线技术开始被人类使用后,为什么你可以按照这个频道发射信号出去,而我却不能呢?它的产权,是如何安排和界定的呢?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政府对产权的界定,也只有政府才能保证对于无线电波发射频道的产权界定与制度保护。而只要产权能够清晰界定和得到有效保护,社会资源就会在自由交换的情况下,自动走向最有效率的地方,换句话说,达到帕累托最优——而与产权具体在谁手上无关!这就是赫赫有名的科斯定理。

至于交易的公平性,定义在于确保交易过程中没有强迫和故意欺诈。这个定义,则引出了“反垄断法”的课题。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观点有启发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9
龚民 发表于 2013-9-26 07:46: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20
刘旖 发表于 2013-9-26 08:42:53 来自手机
私有制的交换是私人所有权利为前提的;
公有制的交换个体角度看可以是个义务,整体角度大家有权有义务。
交换货品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客观使然,制度的产生和约束机制是生产条件人文条件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交换的"路"径选择问题。任何社会制度并不消灭客观的交换,但是当你自给自足完全自由获得所需,那么交换相关制度和交换本身就消失。比如类似的植物界的朋友。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拓跋龙九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亚氏 形而上学 研习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9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