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u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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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新《劳动合同法》错在哪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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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yaw 发表于 2008-11-20 11:07:00

从做生意角度来看,不考虑国企跟垄断性企业,用事实说话

新劳动法发布 -- 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 如果增加的成本没办法转到消费者手中则企业利润减少 -- 部分利润率低的企业的无利可图 -- 关门 --员工失业 

这是短期直接后果,我们也看到了,没什么可以争的,呵呵。

造成血汗工厂,黑矿山的根本原因:只骂企业是不对的,官商勾结使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才是本质,如果还要深究涉及到政治制度问题,这问题怎么解,看看最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觉得在现在条件下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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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下山 发表于 2008-11-22 15:54:00

试用期一个月不是对所有企业都适用的,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年限挂钩也欠考虑

【此地无银三百两;国防光缆没有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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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dou5968 发表于 2008-11-23 11:34:00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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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yi622 发表于 2008-11-23 14:44:00
这真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似乎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从合约安排的角度看,政府不应该过度干预企业的制度安排,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从法律的角度看,恐怕有些问题就不是这样了,我是推崇自然主义法学派理论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觉得也应该有价值考量,赤裸裸的经济学分析肯定会导致丛林法则的普遍出现了,或许我们在发展的时候还有很多更高的价值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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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d99 发表于 2008-11-26 17:34:00
说珠江三角洲大量企业倒闭,是新劳动法的结果,这根本是胡说。
今年年初开始的物价上涨是进口原料,如石油、矿石等被国外资本家炒高导致价格翻番。此外,人民币汇率上升了15%,实际使出口商品价格上涨15%,同时,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带来远洋运输成本大幅度上升,这是出口商品销售市场受到影响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商品生产中,原料成本占50%以上,人工成本所占比例很小,平均仅40%左右(一说11%),即使工资增加10%,商品价格仅增加4%,而10年来,实际民工工资都基本没有增长,增加率低于10%,国家一再调高出口退税,早已抵消它的影响,因此,工资增长根本不是商品出口市场萎缩的主要原因。而新劳动法不过是在保障普通劳动者权利方面增加了有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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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wg270 发表于 2008-11-27 06:29:00

问一个跑题的问题,

1在中国传统道德模式下,在不同的地区,个人或者家庭,温饱\中层生活水平,需要的年平均花费分别是多少?

2在现今平均生产力水平下,一个劳动者一年正常工作创造的价值是多少?这些价值中劳动者得到了多少?企业多少?政府多少?

可以找一个地区或者城市举例说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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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Edelweiss 发表于 2008-11-27 17:25:00
经给念歪了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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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_wu 发表于 2008-11-30 09:20:00
新劳动法的出台本来是出于为了保护多数人的的利益,缓解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却激化了更多潜在的矛盾和社会现象,一部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相反,在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把握上却感觉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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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bajie 发表于 2008-11-30 10:51:00

中国的员工相对于企业来说,本来就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的,如果国家再不在立法方面偏向员工,那员工的权益如何来保障.再说,照此劳动合同法,公司可能会多付出一些,但如果公司因此提升自己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加快产业升级,这些是完全可以消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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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shi1988 发表于 2008-12-4 20:16:00
一个社会总是要面对效率与公平 的两难问题。而相对于“资源稀缺性”,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应是当务之急。重点是要具体分析彼时的情景,在中国,随着恩格尔系数的逐步降低,我们却又发现基尼系数反而上升加快,如何强调“公平”,劳动合同法是在综合考虑了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出台的,有其合理面。
石头是永远的,夏天呢,夏天却不会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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