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本意基本上没有错,只是其出台的时机不是非常合适,恰好赶上金融危机。
当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处理好分配问题,这是核心。分配问题主要出在人力资本定价上,或者说工资收入上。一是中国的人力资本定价水平整体偏低,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继续走低工资发展,低劳动力成本,劳动密集型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只能在泥潭中挣扎。二是中国的人力资本定价不合理,与个人人力资本大小不是非常吻合。高人力资本应该获得高工资,低人力资本的获得低工资,这是一种理想化状态。而当前呢,这一规则属于勉强吻合,更多的情况是低人力资本获得高工资,或者说通过制度、关系、等级等来获得高工资,某些高人力资本,却因为制度、关系等问题,沉寂下来,受到压制。如果是极个别情况,另当别论。目前国内的情况,比这要严重。周其仁说过,人力资本(所有者)只能受到激励。价格诱导质量,低价格怎么会有高质量的产品呢。人力资本的投资和积累也是一样道理。读书无用论,上大学找不到工作是当前低工资陷阱的例子。建立良好的收入分配制度,确定合理人力资本定价制度,是需要我们长期研究的问题。也是中国走向更加繁荣的阶梯。
个人看法,请诸位多交流沟通。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