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假设的错误,作者的文章建立在完全市场的假设上。所以任何事件似乎都可以以理性的自由的选择解决。但是恰恰市场不是完全的,如果市场要是完全的,还要那么多学经管的干什么?。比如说作者批判的第一条,的确,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劳动法第十四条的确是错误的,但是一个市场之所以存在,前提是稳定。中国现在由于贫富分化巨大,并不够稳定,而且这种不稳定还跟发达国家所经历这一时期不一样,因为那时候没有发达的信息,人们并不能看到更好的制度。所以今天中国的问题更大,大家不禁经历着贫富分化,而且每天都能从各个渠道强化这种贫富分化的效应。而我认为,为了社会稳定,一个利益集团做出让步是合理的,而让步的,必然是在稳定中获得更大利益的集团,这是他们为购买“稳定”付出的价格,就跟人民支付税以获得公共服务一个道理。当然我不是说这个十四条就是完美的,也许有更好的,但那是一个规范的问题。举个例,众所周知的,美国政府为10万美元以下的存款保险,这用经济学原理分析合理吗?政府为什么要为银行做担保?难道这不是对市场的管制吗?不过因为它结果好,所以很少有人把它当做是对市场的干涉。另外还有美国对农业的补助,金融危机中政府的刺激经济的行为。这个说起来最有意思,政府有什么权力把纳税人的钱拿来去拯救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
最后,中国从来不是一张白纸,从来没有什么制度上的后发优势。中国之前是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说是计划经济,一切都是政府管制的,相对来说,中国在自由市场方面才是一张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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