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这样的企望。我的观点是任何一个行业,都必须是公有私有混合,比例必须适宜。这个比例应该是——既能形成价格,又不至于让大资本操纵市场。寻求这样一个比例,是一个相当困难的事情。
为了影响市场价格,国企有时候必须亏本经营,而有时候当然获得高利润。亏本,是政策性亏本,是保护消费者造成的亏本,不受责备;高利润也是政策性高利润,也不受责备。我蔑视某些娘娘腔文人的“与民争利”一说。为了限制资本的邪恶,免不限制资本的利润,目的是保护消费大众不受大资本盘剥,这是正义事物,干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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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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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录: 顶尖学者大辩论——公有私有孰优孰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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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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