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9月27日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目标是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结合上述目标,方案中涉及到航运港口业的主要内容包括:1)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2)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3)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4)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5)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本次方案总体并未超越市场之前的预期,港航业相关内容的表述较为笼统,具体影响仍有待于后续细则的出台,从自贸区(上海)总体定位和现有内容框架来看,我们认为其对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影响是积极的,但更多会体现在中长期,其中上港集团的受益程度将会更为明显。
点评:
1.自贸区:肩负中国通往世界的新窗口,利于港航业的中长期发展
自贸区作为我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的窗口,这就需要它能在一个国际通行的准则下加强我国对外的经济联系、强化中国经济对全球的影响力,其中包括港口航运相关的产业和贸易。我们看到港航业的相关方案都是围绕更为“自由、平等、透明、效率”的环境进行设定,首先是“原先不能做的”到“现在可以做”,如方便旗船捎带业务的开拓、放宽船舶运输企业持股比例等,还有就是“原先做的不够好的”到“未来要做的更好”,如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简化进出口手续等等,因此,这些方案对于行业是一个增量的概念,效果上能促进资本、货物自由流通,完善港航业产业链和提升服务附加值,有益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短期内,由于细则尚未正式出台、未能给予15%所得税、方案和实际业务间仍有差距,可能还需要不断修正的过程,其对港航业总体格局和相关上市公司经营面的影响都不会太大。
2.结合理解外贸捎带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者对于上海港影响深远,短期内执行难度较大
方案提出“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另一方面则表示“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市场之前认为上述两条方案的出台将会给港口和航运公司带来较多利好,但我们认为还是要较为理性看待这些方案落实的难度和效果,这就需要结合理解这两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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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建议自贸区方案整体符合市场预期,虽然细则尚未正式出台,但从已公布的方案来看,其对港航业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中长期发展,短期影响有限。前期基于自贸区预期,港口、航运板块涨幅明显,估值水平总体偏高,维持行业“中性”评级。
4.风险提示。自贸区进程和效果低于预期
海通证券_2013-09-30_中国(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点评:长期利好港航业,短期影响有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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