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cgg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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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价值论简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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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22 18:20:00
以下是引用xieyongxia在2007-11-21 21:46:00的发言:
我发现商品有意义的计量方式具有三种:一是自然量,二是经济量,三是效用量。自然量是自然界存在形式的量,一件,二个,三斤等等;经济量是用一般等价物衡量到的量,是社会交易中所徇的量,可以说是社会量,如50元,三两黄金等等;效用量是则是个人的主观估价量,是该物品对个人的效用大小的量,这个量与个人的需要有直接的关系。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不知道在财富或商品的量中有什么意义。

     马克思就是试图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价值量的大小。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本质,就是你上面所述的经济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2 18:31:14编辑过]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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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22 18:26: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1-21 20:46:00的发言:

怎么云里雾里呢?说说看。

你把商品的价值决定,看成是一种主观性定义,而不是客观存在,这是完全错误的。

但你认为,分配影响商品的价值决定,这是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2 18:29:56编辑过]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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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7-11-22 20:0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1-21 23:30:00的发言:

马克思最初是在于计量商品的多少,但是他认为使用价值不可计量,从而引申出价值。可是价值自马克思让它诞生后就不再具有量性质,而是一个实体。自然这个实体也有多少的问题,于是马克思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测量价值的多少。所以你问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使用价值的量?”,我不敢答复(我是害怕马帮的),我只是可以肯定马克思最初是为了解决商品多少这个问题引出价值这个概念的。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质也是马克思也认同的,这是他批判斯密李嘉图的贡献。价值是商品的量确切说是:价值是商品多少这个量,这只是个形而上学的定义,其内涵得由使用价值来表明。这在于一事物总是有很多量,它们中大多都有多少的问题,所以离开具体的质谈量是很空洞的。

定义什么质啊量的太虚了。既然你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就是使用价值的量,那么,还是谈谈你认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如何计算的吧?

个人博客空间(欢迎交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cf8210100x9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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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07-11-22 20:4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1-22 0:23:00的发言:

不懂你这个划分有什么意义。质和量只是人们为了认识世界认为给定的规定性,同一客观实在在不同领域要认识面是不一样的,经济学中就只是认识经济学这个方面的东西,如果将物理学量、化学量、医学量等等都扯进来,比较什么,这恐怕不是研究经济学,而是另一门科学的研究。

效用或使用价值是具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寻求直接测量他们的量不是不可以,但是目前没有找到可以理由,起码目前没有理论可以推翻“主观不可测度”这个形而上学论断。

很简单的问题,财富如何计量的呢?一吨煤,一吨,不是财富的一种量吗?但这是自然量;50元钱的煤,50元钱,不是财富的一种量吗?这是经济量,会计统计报表上填的量就有这个;这吨煤对于你我值多少呢?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我来说就只是取暖,而对于煤球工人他看到的不只是这些煤?不同的人对于这吨煤的效用的不同估计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不是煤的主观量,也可以称之为效用量。价值是那门子量呢?

效用或使用价值是不容易测量,但自然量不容易测量吗?经济量相对来说比较难一些,但对于交易来说一经实现,那么其经济量就测量出来了。你说的价值是那门子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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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07-11-22 20:56: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1-22 0:31:00的发言:

我是不愿回答财富是什么的这个问题的,因为我答不好。

同一事物在不同的逻辑层面看,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自然我们要考证的内在东西也不一样,所以谈某某的质和量,我们一定要先确定属种在那个层面(范畴),否则,虽然符合辩证法吹嘘的全面认识,可是我们什么也不能认识。

不明确财富,那么你就是无法明确财富的量?边财富都不知道,大谈财富的量就是无的放矢了。因此,也不要以属种来忽悠弟兄们了。要谈就在财富层面,既不谈属,也不谈种。如果你真的不愿回答财富,那么,我给你回答一下,请你务必给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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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1-22 21:44: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11-22 18:26:00的发言:

你把商品的价值决定,看成是一种主观性定义,而不是客观存在,这是完全错误的。

但你认为,分配影响商品的价值决定,这是对的。


哈哈,这是那里的话啊。所有量都是主观给定的,但是量的对象——质却是客观的。我觉得在这里讨论主观和客观没有意义。阁下是不是因为我说明了质和量间的这种关系就以主观和客观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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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1-22 21:53:00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11-22 20:08:00的发言:

定义什么质啊量的太虚了。既然你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就是使用价值的量,那么,还是谈谈你认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如何计算的吧?

如果你太不理解质和量的关系,那么我们不太好交流。我没有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就是使用价值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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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1-22 21:59:00
以下是引用zgylsdddnpl在2007-11-22 14:00:00的发言:

楼主的表达啰嗦、不清晰,思想也很混乱,看了不知所云,并且生造了一些概念。

以现有的帖子来看,楼主的功底还不足以研究这个题目。

不管怎样还是感谢阁下的关注。其实我的研究结论十几年就有了,通过三个价值定律描述。这个贴不过是换个方式表述一下。

29
wufaailiao 发表于 2007-11-22 23:58:00

能详细点么?

[em05][em05]

30
kunlun0 发表于 2007-11-23 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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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生活享受之一切,皆为收入,凡能带来收入之一切,皆为资产。财富即一切收入流之贴现值,资产是未来一切收入流的贴现值,即所有收入流之贴现值减去此刻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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