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ngfu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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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们应该读一下莫言《丰》的第43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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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30:35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8:27
既然还没到时候,你在这里窜蹦跳跃这么欢干什么??
到处存在的公有

人们说,家庭是私有的,但在俺看来,家庭也是公有的,因为家庭财产并不完全是家庭内的某个人的,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而且妻或夫也是公有的,妻为她自己所有,也为夫所有;而夫为他自己所有,也为妻所有。当然,这是指家庭范围内的公有。

有人说仅仅属于一个人的东西私有的,在俺看来,这也是公有的,比如说,你的一块面包,就是属于你整个人所有的,它是你的大脑所有的,也属于你的脚、你的手、你的躯干所有。再比如说你的大脑,她就是属于你整个人所有的,而不是仅仅属于大脑自身所有或脚或手或躯干所有。当然,这是指个人范围内的公有。

所以,所谓的私有化和贪污公款,不过是将大范围内的公有的东西化为小范围内的公有的东西罢了。

为啥田一分给农民,农民就有积极性了?就是因为在家庭存在的情形下,搞小范围的公有比较好,搞微型的天下一家(一块田只属于一个家庭)比较好。而搞跨家庭的公有则不好管理,难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如果实行天下一家(不再有家庭,整个社会成为一家),那么当然就是搞大范围的公有啦。因为是天下一家,整个社会成为一家,不再有你的家、我的家的阻隔,当然大范围的公有也就可以搞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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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32:11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8:30
我知道你说的事情还没开始呢,这是你刚告诉我的,有错吗?
嘻嘻,你啥都不懂,所以告诉你的,是你还算可以理解的,还不能理解的就不告诉你啦。

53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39:26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8:37
就是因为在家庭存在的情形下,搞小范围的公有比较好,搞微型的天下一家(一块田只属于一个家庭)比较好。 ...
嘻嘻,不是说额嘛,先建立小的,然后再逐渐的扩大。
这是在探讨理论问题,如同马克思当年在写资本论。
如同航天飞机的设计阶段,先要设计好,然后才好上路,是吧?
呵呵。

54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46:04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8:44
嘻嘻,不是说额嘛,先建立小的,然后再逐渐的扩大。
这是在探讨理论问题,如同马克思当年在写资本论。
...
呵呵,只告诉你理解的,俺早就说啦,嘻嘻。

55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46:53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8:44
嘻嘻,不是说额嘛,先建立小的,然后再逐渐的扩大。
这是在探讨理论问题,如同马克思当年在写资本论。
...
i到时候你就知道啦,目前你还明白不了的。

56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0:19:13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19:52
既然你认为你说的话铁人都不明白,那你就闭嘴吧。
嘻嘻,这样说吧,是你只明白了一点,所以不可以讲的太多。

57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30:10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21:10
你自己都承认自己没有设计好了,你还讲什么呀,赶紧回家设计去吧。
嘻嘻,说你不懂呀。
俺自然知道俺该干啥,这恐怕不需要你来指导吧?
你觉得是你更知道俺该干啥,该怎么实现理想,还是俺自己更知道该干啥,该如何实现理想呢?

58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59:19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21:52
你既然知道自己该干嘛,如何实现理想,为啥现在还不“开始”呢?为啥还在“设计”呢?
呵呵,为啥现在要告诉你呢?

59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02:23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22:00
我知道,你还要回家设计一番才能回答,对吧?
嘻嘻,俺告诉你了,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
有些事情目前你还理解不了,也不信,所以暂时不说啦。

60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6:54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9 22:09
是要离婚你老婆不同意、要弃子法律不允许吧,哈哈。
俺不是说了吗,你不懂,却老要用自己的意识形态来理解。
你以为历史会因为你说的这些停顿吗?
不觉得你自己的想法幼稚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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